如果按照發生時間順序排列,發生在1962年的三狼案無疑是香港十大奇案之首。香港十大奇案還包括,1974年紙盒藏屍案、1982年雨夜屠夫案、1983年佳甯謀殺案、1985年八仙飯店滅門案、1985年寶馬山雙屍案、1988年康怡花園烹屍案、1989年溶屍案、1997年秀茂坪燒屍案、1999年 Hello Kitty藏屍案等。今天,小編就來為大家講述一下十大傳奇案首之三狼案。
1959年6月18号夜晚,香港富商黃錫彬的兒子黃應求與幾個朋友外出吃夜宵,酒足飯飽後已是淩晨時分,幾人相互道别後便各自開車離開,自此,黃應求不知所蹤。隔天,家人因長時間聯系不到黃應求,害怕他出現意外,便來到所屬銅鑼灣警局報案。
三天後,也就是6月21日,黃錫彬突然收到一個包裹,打開後映入眼簾的竟然是一雙帶着血迹的人耳,另外還有車鑰匙,筆記本,打火機等随身物品。經過仔細辨認,家人确定這雙耳朵就是黃應求的。除這些物品外,包裹裡還夾着一封要求黃家支付五十萬港币作為贖金,署名為野狼的勒索信件。
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性格剛烈的黃錫彬宣稱自己從來都不喜歡“被人騎在脖子上的感覺”,甚至還大張旗鼓地叫來了警署方來到家中商讨救兒子的對策,但就是不願支付贖金。雖然在五六十年代的香港,普通工人的月工資隻有幾十港币,五十萬港币無疑是一個天文數字。但對于靠着石油發家,财大氣粗的黃錫彬來說,這點錢絲毫撼動不了家業的根基。更何況,長子黃應求也不是一個無所事事,花天酒地的公子哥兒,他曾在二戰中擔任過盟軍翻譯,經曆過炮火,失蹤前一直盡心幫助父親打理家族生意。
為了征集有用線索,香港警方懸賞五千元港币作為賞金,黃應求的妻子更是拿出五萬港币懸紅,但案件如同石沉大海,一時間竟毫無頭緒。
時隔一年半後,也就是1961年2月10日,早晨八點左右,黃錫彬一如往日地開車上班,不料在半路被三名頭戴野狼面罩的持槍歹徒綁架。很快,黃家又收到了一封五十萬贖金的勒索信件,署名依舊是野狼。有了上次大兒子失蹤的經驗教訓,這次黃家按照綁匪要求乖乖地奉上了五十萬贖金。收到贖金後,綁匪信守約定,很快就将黃錫彬放了回去。
在經曆了近十七天囚禁後重獲自由的黃錫彬,面對警方和媒體的重重疑問,閉口不言,隻是稱自己全程都被蒙住雙眼,對綁匪的車輛,住所,相貌都一無所知,甚至不承認黃家給綁匪繳納五十萬贖金的事情。黃錫彬的拒不配合,讓案件再一次陷入僵局。
誰知,在案件發生的一年後,一個年輕人的突然出現,卻讓案件有了新的進展,迷霧也漸漸清晰起來。
這個突然出現的人,名叫鄧偉銘,21歲,綽号蛇仔明,他也是雙黃綁架案的參與者之一,但其實隻是一個負責跑腿盯梢防風的小弟。因為分贓不均,在生命受到威脅後決定投案自首,尋求警方庇護。蛇仔明不僅供述了雙黃綁架案的始末,還供出相連的另一樁殺人事件。
這個被殺的人,名叫鄧天富,三十三歲,綽号鬼仔福,是當地一個令人厭惡的混混,同時也是鄧偉銘的同鄉。這起案件重屬偶然,某天鬼仔福突然發現,一向窮得叮當響的鄧偉銘突然闊綽了起來,不光衣着光鮮,出手更是大方。恰逢當時有幾件金行搶劫案發生,鬼仔福誤認為鄧偉銘的突然闊綽跟這幾起案件有關,便向他提出勒索。鄧偉銘卻以為他知道了綁架案的事情,隻能隐忍屈服。誰知鬼仔福貪得無厭,以為抓到了一條大魚,竟然多次毫無節制的勒索。鄧偉銘忍無可忍,于是勾結其餘三人,在1961年3月18日晚,将鬼仔福約出後滅口。
在雙黃綁架案中處于小角色的鄧偉銘,所得贓款屬于最少,加上鬼仔福的多次勒索,和自己之前的無度揮霍,很快便已捉襟見肘。于是,他心一橫,要求其他幾人再分出一點錢來給自己,但遭到其他人的拒絕。甚至有同伴揚言,要将他殺掉滅口。手中無錢,又害怕被報複的鄧偉銘,在思索了一夜後,隻好選擇向香港警方投案自首,轉做了污點證人。
1961年12月10日,在鄧偉銘的指引下,警方在香港淺水灣一處山坡挖出了黃應求與鄧天福的遺體,緊接着綁架案三名主謀相繼落網,他們分别是31歲的李渭,32歲的倪秉堅,以及35歲的馬廣燦,三狼案至此成功告破。
三狼案成員的背景以及相互關系:
主犯李渭,1930年出生,1948年偷渡來到香港,富商黃錫彬還是他姑父的哥哥,也算是遠房親戚。有了這層關系,從1955年開始,李渭便在黃錫彬名下的新鷹公司上班。因為早早辍學,隻有小學文化的李渭工資很低,月薪隻有25元港币,勉強糊口度日。兩年後因嫌棄工資太低,李渭辭職來到一家娛樂場所打雜,月薪一百多港币。當時的香港經濟大體不景氣,這家娛樂場所在維持了一個多月後便倒閉了,李渭徹底失業。生活拮據的李渭覺得走到這一步,都是黃家人太過摳門的緣故,他知道黃家家财萬貫,于是便打起了黃家大公子的主意。
在制定好綁架計劃後,李渭開始物色團夥人選。作案首先要有交通工具,李渭不會開車,便找到好友馬廣燦幫忙。馬廣燦1928年出生,他從19歲開始,就跟着叔父在片場謀生。後來轉行當了一名化妝師,在圈内小有名氣。按理說,馬廣燦的生活還是不錯的,他當綁匪挺讓人詫異。馬廣燦也不會開車,便推薦了司機倪秉堅。倪秉堅,1929年出生,早年曾經是出租司機,後來轉行當了駕校教練,他自己也有一輛車。三人齊聚一起,在聽了李渭大膽的發财計劃後,三人一拍即合,轟動香港的十大奇案之首的三狼案,就此誕生。
随着案犯全部落網,1962年2月19日,三狼案正式開庭。在第一天的審判中,三名被告被指控于1959年6月19日謀殺黃應求。三名被告在為自己作辯護時,口徑一緻地表示:自己隻是參與了對黃錫彬的綁架勒索,對其子黃應求的死亡毫不知情。更是宣稱,他們都曾受警方的威逼恐吓與毒打,更指出供詞隻是警方吩咐他們搬字過紙而已。
整個審判過程曆時大半個月,控辯雙方在法庭上争鋒相對,而辯方律師的盤問非常精彩,讓熱鬧的旁聽席不時傳來陣陣驚呼。而在這期間,從證人和被告口中爆出的震撼性内幕,更是讓案件充滿了戲劇性。
比如在确認死者身份的辯論上,出庭作證的裁縫店老闆憑着衣服上的紐扣,認出西褲是他親自為黃應求縫制的。但辯方律師立即找出裁縫供詞上的漏洞,指出對方根本無法證實西褲屬于黃應求所有。
同時,在黃應求太太出庭作證的時候,由于情緒太過激動,沒說幾句就掩面痛苦,可見丈夫的死對她的打擊有多麼嚴重。
先前沉默不言的黃錫彬也出庭充當證人,他指出李渭是他的遠房親戚,自己十分熟絡。在綁架他時,雖然李渭頭戴野狼面罩,但他一下子就聽出了他的聲音。李渭曾告訴自己,他就是是野狼,又說由于黃應求因為不聽管教,還試圖逃跑,已經被他殺害了。在辯方律師要求他上前辨認黃應求的頭骨時,黃錫彬更是老淚縱橫拒絕上前。
案件判決結果:
1962年3月14日下午一點鐘整,香港高院法庭的案查司帶上黑金正式宣判:經過陪審團一緻裁定,三名被告李渭,馬廣燦,倪秉堅謀殺黃應求罪名成立,被判處環首死刑,直至氣絕身亡為止,于同年11月28日執行。鄧偉銘因為舉報有功,而被從輕判處十五年有期徒刑。
聽到死刑判決後,三名主犯表現各異:李渭垂頭喪氣,默不作聲;馬廣燦則一直大聲說着“不要緊”;而倪秉堅的反應最大,他不斷地向法庭上的記者表示,自己是冤枉的。
1962年11月28号,李渭,馬廣燦,倪秉堅三人被執行環首死刑。
由于該案件涉及到逼供取證,有可能造成證據不實,所以有些人把它列為奇案。由于三狼案影響巨大,後續有人将它改編成了電影,分别是1974年的《天網》和1989年的《三狼奇案》。其中《三郎奇案》由梁家輝、鄭則仕和徐錦江主演,影響頗大!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