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看肥皂劇的小夥伴們都知道,裡面的清朝人頭發一般都是留着辮子,把前面一半的頭發給剃光光。其實這種發型十分的難看,不過你們知道清朝人這樣剃頭發嗎?本期的曆史故事,為你解析。
清朝人把前面的頭發剃掉留下不同時期長度粗細不等的辮子,除了不遮擋視線、對大自然的崇拜及薩滿教的影響,還有剛入關時的一種發型說法:“金錢鼠尾”。“隻留一頂如錢大,作辮,謂之金錢鼠尾”。也有人說,留的辮子細長,要能從銅錢孔中穿出,所以才那麼叫。總之就是腦門心留一小撮頭發,然後梳一條小辮兒。
順治四年廣州“易服剃發令”說“金錢鼠尾,乃新朝之雅政;峨冠博帶,實亡國之陋規”;另一方面就是威脅,不挨剃刀,就挨屠刀。明朝有個遺民說:“時剃頭令下,闾左無一幸免,金錢鼠尾,幾成遍地腥膻。”而且,不剃要殺頭,剃得不對也要殺。也就在順治四年,江南浒墅關有個叫丁泉的平民,因為“周環僅剃少許,留頂甚大”,盡管他“無奸宄之心”,但因為“違同風之化”,還是被“着就彼處斬”,連帶着縣官、家長、鄰裡也受了牽累。
滿人原是騎在馬背上的民族,留鞭子本為方便行事,且此俗并非始于滿人,曆史上的其他北方遊牧民族如鮮卑、契丹、女真、蒙古等都曾留辮,不過形式稍有差異而已。但是不一樣的是,漢人植根于農業社會,不像遊牧民族那樣要天天騎馬,前額剃發也就毫無必要。所以清朝初期滿族人和漢族人的發型并不一樣。漢民自古即蓄滿發,不剪也不剃。小孩生下來後,任憑頭發自然生長,到讀書年齡時,就将頭發挽結成髻,謂之“束發受書”,成年人也大都将頭發梳理為髻,或包布頭或盤起藏在帽中。
清朝之前,漢人對剃發是極忌諱的,隻有犯罪或出家當和尚不得已而削發,否則頭發是不能剪也不能剃的。譬如古代之“髡刑”,剃發即為懲罰手段,而太史公司馬遷說的“剔發受辱”,亦有此意。
至于滿族人為什麼要把前半部剃光,這裡也有它的實用性,因為滿族過去是遊獵民族,額前不留發是為了避免騎馬奔跑時頭發會遮住了視線,後面留了一條辮子是為在野外露宿時可以當作枕頭使用。薩滿教認為頭發既然是生在人的最頂部和天也就最接近,是人的靈魂所在之處,因此發辮更受到滿人的重視,滿人在額角用一條直線對齊兩邊後把前面的頭發剃掉,留下後面的頭發編成辮子垂在腦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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