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即最低生活保障,是一種社會救助措施,通過給困難家庭發放資金補助,來保障他們的最低生活水平。目前各地的低保補助标準,從每月一二百元到1000元左右不等,經濟越發達、維持最低生活水平所需的資金就越多,所以當地的低保标準也越高。
低保資格的獲得,是有嚴格的程序的,必須滿足當地的規定才可以申請、獲得通過。不過,最近筆者卻聽到這樣的消息,說如果患上了10種大病,比如惡性腫瘤、慢性腎功能衰竭透析、糖尿病、高血壓(極高危)、重性精神病、慢性重型肝炎、肝硬化等等,就可以申請低保,這是怎麼一回事呢?
筆者經過查詢後發現,各地的低保相關規定中,都是沒有這樣的說法的。申請低保資格,最重要的标準并不是有什麼病,而是家庭成員的收入水平。一般來說,隻有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标準,且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産狀況規定的家庭,才會給予最低生活保障。
也就是說,想要申請并順利獲得低保補助,一方面看家庭成員的人均收入水平,另一方面要看家庭的财産狀況,這是個“雙保險”。這并不難理解,舉例來說,如果有的人常年不上班,沒有收入,但家裡卻有很多财産,能領低保嗎?顯然是不行的。
而各地關于低保的申請标準裡,都沒有明确規定,患有哪些病可以申請。畢竟患病不意味着家庭就困難,家裡條件不差的,也可能會生病,因此,患病與否、是哪一種大病,跟能否申請低保,沒有直接的關系。
當然,對一般家庭來說,如果家裡出現了大病患者,不僅少了一個勞動力,導緻家庭成員的人均收入大大降低,更重要的是家裡的花銷大大增加,從而影響家裡的财産狀況。因此,很多有大病患者的家庭,是具備申請低保的要求的。
在評低保資格時,如果幾戶人收入情況、财産狀況差不多,但某一戶家裡有大病、重病患者,一般是可以優先把大病家庭評為低保戶的。當然,這個“優先”是有前提條件的,必須在家裡收入狀況、财産狀況都滿足低保要求時,才能優先獲得低保資格。否則,如果家裡很富裕,即使有大病患者,也無法獲得低保資格。
對大病患者來說,低保資格比一般的困難家庭,起到的作用更加明顯。這是因為,大病患者有了低保資格,住院看病時,新農合或者叫城鄉居民醫保的報銷比例會相應提高,比一般人看病能報銷更多。
除了新農合報銷比例提高以外,大病患者成為低保戶後,還能享受到子女上學減免學費、優先參加農村危房改造等優待。這體現了國家對大病困難戶的幫助和支持。
綜合來說,大病、重病家庭,在收入、财産狀況符合低保要求的前提下,是可以優先獲得低保補助的,但絕不能說,隻要是大病、重病家庭,就能成為低保戶,關鍵還是收入和财産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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