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保證孕婦營養充足的同時,又不肥胖呢
婦女懷孕後體重增加,這是自然現象。懷孕後,除了維持孕婦本身所需營養及熱量外,還需供給胎兒生長發育所需的營養和熱量,同時還要貯存營養,供嬰兒生後哺乳所需。孕婦體重增加多少合适呢 一般來說整個孕程,體重比孕前約增加10—15公斤。
根據美國妊娠及哺乳學會的估計,若以懷孕280天為計算,平均每天需要比平日多200千卡左右熱量,一般而言,妊娠前期(1—20周),所需熱量較少,每天僅需增加150千卡,孕後期(21—40周),每天需增加350千卡。正常人每日攝取熱量約1800千卡,懷孕時每天則增加至1950—2150千卡,單純肥胖主要是由于攝入熱量過多,活動少,消耗少所緻。對孕婦來說,若僅考慮熱量因素,其懷孕所需多吃的熱量與平日相比差别并不太大,故不必拼命進食。使體重過重,有害無益。體重過度增加常易誘發糖尿病、高血壓、高脂血症、靜脈瘤、靜脈炎、貧血和腎炎。營養過度,脂肪堆積,胎兒也長得過大,造成分娩困難。肥胖孕婦易并發産科并發症,如妊娠高血壓綜合症,危害母嬰健康,孕婦過度肥胖,産後體型恢複也困難。
孕婦不能怕胖而控制飲食,呈半饑餓狀态,營養攝取不足,導緻胎兒發育不良,孕婦體弱,分娩困難,産後乏乳。影響新生兒生長發育。同時,也不能猛吃猛喝,營養過度,造成肥胖,引起一系列不良後果,隻有攝取足夠的營養,保證母嬰的需要就行,追求食物的質,而不是量,孕婦應多食低熱量高蛋白,高維生素、高纖維的食物,胎兒每日隻需100千卡的熱量,切莫有“一個人吃兩個人的飯”的想法。
根據美國妊娠及哺乳期營養學會之建議,孕婦妊娠期宜增加多少體重,估算方法。首先計算體重指标(BMI)。
BMI=孕前體重(公斤)X 身高(米)
BMI在19.8以下者,孕期體重增加18公斤
BMI在19.8—26,孕期體重宜增加14公斤
BMI在26以上者,孕期體重宜增加9公斤。
如何計算所需熱量及營養物質呢 舉例說明。
某孕婦,體重60公斤,教師職務,年齡28歲,身高1.58米。
教師需輕體力勞動,正常輕體力女性每日需總熱量30千卡/公斤,孕婦應增加10千卡/公斤/日,則新孕婦每日所需總熱量為:
60(公斤)X(30+10)千卡=2400(千卡)熱量
人體所需主要物質:碳水化合物占總熱量的65%,蛋白質占總熱量的15%,脂肪占總熱量的30%,分别計算:
1. 碳水化合物:2400 X 55%=1320(千卡)
1克碳水化合物産熱4千卡1320÷4=330(克)
100克面粉蒸饅頭2.8兩,相當于75克碳水化合物,330÷75=12.3(兩)饅頭
結論:每日進主食1.2斤,相當于2兩1個饅頭,共6個。
2. 蛋白質:60(公斤)X 2(克)=120(克)
豆類、肉類、蛋類供應蛋白質,糧食中含蛋白質10%。
結論:每日進食2.4兩的瘦肉或豆制品或雞蛋。
3. 脂肪:2400 X 30%=720(千卡)
1克脂肪放熱量9千卡:720 ÷ 9 = 80(克)
結論:每日進食1.6兩的植物油或動物油。
4. 纖維不供應熱量,每日需要5克/公斤,5 X 60=300克
孕婦需要的營養還有礦物質、維生素、微量元素、電解質等。可通過多樣化食品給予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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