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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結婚買房逼得割腕

健康 更新时间:2026-02-16 11:02:39

  相戀,生命裡最歡快的樂章

  2004年9月,經朋友介紹,我認識了妻子蘭,那年她19歲,在鄭州讀大專。

  記得和她第一次見面是在鄭州市動物園,那天約會,我懷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早早等待她的到來,腦海裡充滿了各種各樣的幻想。不一會兒,一位苗條靓麗的女孩向我走來,她身高1.71米,臉龐俊秀清麗。我心裡想:她如果是蘭該多好啊!等走近了,這個女孩很禮貌地微笑着問我:“您是不是馬先生?”我緊張極了,幾乎不敢相信自己,原來她就是蘭!一眼我就喜歡上了她,但是考慮到我身材比她矮小,而且年齡比她大五六歲,心裡不由得感到自卑,不敢奢望得到這份愛。蘭并不在意這些,經過短暫的接觸,她認為身高和年齡不能影響感情,說我人品好,會照顧人,我們很快确立了戀愛關系。

  蘭走進我的生活,我心情很好,工作精力充沛,同事、朋友都說我像換了個人一樣,而我在心裡甜甜地偷笑,慶幸自己找到了生命中的另一半。每天下班後,我就急匆匆地去接蘭,綠城的商場、公園、街頭等場所,見證了我們在一起的惬意時光。很快,我和蘭一起提着物品,去拜訪了她的父母。兩位老人對我還算滿意,他們按照豫東的風俗習慣,準備了9碟飯菜,熱情地款待我這個未來的女婿。

  接下來的日子,我們的感情一帆風順地發展,兩人在啜飲愛情甘露的同時,積極準備結婚。2005年元旦,我們訂了婚。

  割腕,問世間情為何物

  我已是奔30歲的人了,父母催促着我盡早結婚,給我施加很大壓力。我想,既然我們兩情相悅,又訂了婚,順理成章結了吧。所有的父母都一樣,在女兒出嫁前,希望找個好婆家,有房子住,沒有經濟壓力。蘭的父母也不例外,他們提出,要我拿1萬元彩禮,另加一套房子,否則不能結婚。這兩個條件讓我犯了愁。盡管我和蘭都有工作,但是我們的工資并不高,每月加起來還不足2000元,除去房租和日常開支所剩無幾,就連彩禮錢還是父母掏的,按我們的經濟能力,很難買到房子。我父母在家務農,收入也不高,即便把他們多年的積蓄全拿出來,也難買套房子。想盡快結婚的願望和買房資金困難的矛盾折磨着我,壓得我幾乎窒息,我把内心的苦楚告訴了蘭。可蘭聽不進去,反而斥責我說,我根本不愛她,欺騙她的感情。我很委屈,氣得和她吵起來,她則跑回老家。

  輕率、任性,似乎總和年輕相伴。蘭走後,我把自己關在房間裡,拿起酒瓶猛灌自己。喝得爛醉,望着窗外蕭瑟的秋風、淅瀝的秋雨,不由得悲從中來——混到現在,經濟依舊窘迫,結婚日期未蔔,蘭難理解自己的心情,想到這些,更感到萬念俱灰。我和蘭的一切都完了,我這一輩子也完了!迷亂中,我給同事去電話,内心壓抑的想法潮水般湧出。看到桌上放着一把水果刀,我一時發怒,抓住刀子朝右手腕劃去。既然生沒希望,不如去死!我想用死證明自己對蘭的真愛,我要讓她背負一輩子愧疚!

  當我在病房睜開雙眼時,看到蘭滿臉淚痕,哀怨地坐在我身邊,不停地抽泣。她說她為自己的沖動感到自責,并希望得到我的諒解。在醫院裡,父母坐在一旁悶不吭聲。我顧不上他們怎麼看蘭,當蘭和我談話到深夜,說要回住處時,我執意要送她。我拔掉輸液針頭,撞開病房門,和她相擁着打車回去。事後才知道,父母怕我有閃失,讓哥哥開車随後追趕,由于路面積水太深,他們的車子陷到水中,兩位老人在寒風裡哆嗦着過了一夜。

  經曆過這件事情,蘭同意和我結婚了。但蘭和她父母提出要求,說結婚要送1萬元彩禮,儀式等到有房子時再舉行。這兩個要求惹惱了我媽,她認為蘭太無情了,兒子因她受傷剛痊愈,她就提出這樣苛刻的要求。兩人當面争吵起來,蘭摔門而去,我擔心她想不開,像我一樣做傻事,于是我再次撂下父母去追趕她。

  很快,我和蘭和好了。但我隐隐覺得,單靠一時的沖動、同情和憐憫換來的短暫平靜,究竟能夠維持多久?為選擇她,我背叛了父母,背叛了家人,卻屢屢傷心。我不能左右自己,人說戀愛的人智商最低,我相信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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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婚,為生活點燃希望之燈

  我的割腕舉動感動了蘭,卻讓我的父母對我十分不放心。父母看到我身體消瘦,開始四處奔波,籌錢買房。兩個月後,父母籌來4萬元,我又借了朋友五六萬元,準備在鄭州郊區安家。我們相中一套現房,可房款還差兩萬元。蘭的父母知道情況後,十分爽快地支援我們。在交錢時,蘭要求房産證上寫她的名字,這使我的父母極不高興。雙方再次發生口角,結果房子沒買成,他們的矛盾卻更加深了。

  到了今年4月份,買房子的事基本敲定。這時,經雙方父母同意,我們辦了結婚證。蘭的父母提出要求,說等房子買好了再舉行結婚儀式。不過經過協商,蘭同意房産證上寫我的名字。她向我透露,當初她之所以固執地要寫她的名字,是她的父母執意要求的。

  4月底交錢的時候,我又碰到了一件棘手的事情。簽合同那天,由于我在外地出差,就讓我父母和蘭一起去簽合同。由于這個小區總體建設還沒有完工,聽人說,交的錢隻是房款的一部分,至于以後還需要多少錢,要看小區随後的建設如何。此外,這套房子暫時還不能拿到房産證。我的父母害怕受騙,就拒絕購買這套房子。然而,對我家已有成見的蘭卻不能理解我父母退房的舉動,十分生氣,和我的父母大吵了一架。我回到家後,聽說這件事,就趕緊和她聯系,可她的手機卻關機了。在此之前,因為蘭曾做過流産,為了更好地照顧她,我所在的公司領導同意她也過來這邊上班。我央求公司領導打電話催促她上班,其家人說她馬上去上班,可是過了幾天,一直不見人影。我感到事情不妙,趕快去蘭的老家找她,原來她帶着自己的兩萬元錢回了娘家,而其家人聽了蘭的訴說,認為我在買房的事上一直在欺騙他們,于是斷然決定不讓蘭和我交往,而且要離婚。

  離婚,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

  屋漏偏逢連陰雨,正在我精神萎靡不振,為蘭即将離去無所适從的時候,我的風濕性關節炎犯了。兩個膝蓋腫得厲害,鑽心的疼痛讓我難以下地走路。不得已,我需要住院治療。而此刻,蘭來到我身邊,她鼓勵我樹立信心,戰勝病魔。但她在這期間的一些言行再次讓我夾在父母和蘭之間犯難。現在商業欺詐比較多,而且買房子花費巨大,像我們這樣的家庭,買套房子需要花去大半輩子的積蓄,因此十分慎重,買了就不能再吃後悔藥。同時買房也是一個比較、磨合的過程,要不斷地尋找機會,才有可能買到物美價廉的房子。哪能說買就買呢?我家人也是這個想法,想等到我們村蓋社區房子時再買,價格相對較低,六七萬元就能買套百餘平方米的居室,況且也等不了多長時間。但是蘭堅持要立即買套房子,否則就是我不愛她、欺騙她。她曾氣憤地說:“既然已經答應了買房子,為什麼還頻頻食言?如果不能實現這一諾言,為什麼還要騙我領結婚證?”

  看到我這個樣子,蘭也很傷心。她堅持要自己照顧我,讓我的父母回家休息。有了蘭悉心的照顧,我的身體漸漸恢複了健康。一天,我媽來看我,蘭又和她說起了房子的事情,問什麼時候能住上新房。我媽聽到這個就生氣了,她正在心疼自己兒子的身體,住院又花了一大筆錢,吃了一輩子苦,操了一輩子心的母親多希望能聽到兒媳貼心的勸導和通情達理的寬慰啊!蘭的逼問讓母親傷心、憤怒,兩個人又大吵起來。我半躺在病床上,聽着蘭和母親的争吵,既着急又生氣,氣得大吼,一口氣上不來,噎得滿臉通紅,幾乎昏厥過去。

  蘭再次憤怒地摔門而出,我趕快攆出去。然而,酸痛的膝蓋再也不能支撐我追趕愛人了。在追出去幾十米後,我兩腿一軟,癱倒在地。買房究竟是愛的延續還是恨的開始?我不清楚。本來買房是愛情升華到談婚論嫁後自然而然的話題,是夫妻雙方共築愛巢的珍貴體驗,現在卻成了我和蘭之間難以逾越的鴻溝。

  現在我的病好了,但是蘭的離去讓我痛苦萬分。不知道蘭是怎麼想的,她已經換了手機号,家裡的電話也沒有人接聽。她父母說讓我死了這條心,不可能再同意我們和好了。但是我不甘心,兩年多的感情了,就這樣說放就放了嗎?何況我們已經領過結婚證了,從法律的角度來說,蘭已經是我的妻子了。可她就這樣和我僵持着,我不知道怎樣做才能喚回蘭對我的愛,重新回到我們曾經甜蜜的生活狀态中去。

  愛情難道就這樣不堪一擊?曾經的愛哪裡去了?難道矛盾就這樣不可調和嗎?蘭,回來吧,房子肯定會有的。正如初升的太陽,雖然現在我們的光芒柔嫩,但終有一天會如日中天。回來吧,蘭,千萬不要懷疑我對你的愛。我是始終愛你的,我們的愛巢需要你我的共同維護……

  -記者手記

  愛情究竟能夠承擔多少愛恨情仇和多重的責任、承諾?馬沖在訴說中,香煙不離手,大口大口地吐着煙霧,眼圈通紅。他說自己性格比較内向,承認每次處理矛盾時缺乏機敏和變通的方法。可事已至此,他在訴說中幾乎發出了歇斯底裡的懇求,希望蘭能回到他身邊。他母親也表示,隻要蘭回來,不計前嫌,她願把她當親閨女對待。

  母親為了兒子的愛會隐忍自己的言行,以求得他的幸福。我們更希望馬沖在接下來的日子裡采取好一些的策略,再次和蘭牽手,并讓母親和她和好。其實,母親和妻子是男人人生中最重要的兩個女人,她們的愛與被愛需要男人慢慢品讀并處理好關系。竊以為,愛一個女人不需要理由。和一個女人過日子,則需要兩個人建立起共同的信仰,攜手努力并為之去奮鬥,無論前進的道路多麼坎坷、崎岖,女人愛男人亦然。

  ●傾訴人:馬沖男27歲 ●采訪人:記者郭緻遠 實習生李昊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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