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貿易方面:進料加工是出口企業用外彙從國外購進原材料,經生産加工後複出口的一種貿易方式。來料加工是由外商提供一定的原材料或技術設備,出口企業根據要求進行加工裝配,将成品出口收取加工費的一種貿易方式。
2、風險方面:進料加工使用外彙占用周轉資金,承擔着出口貨物質量與國外銷售的風險。來料加工不占用資金,也不考慮銷售存在的風險。
3、物權方面:進料加工擁有産品的所有權,出口企業與外商是買入與賣出的交易關系。來料加工不擁有産品的所有權,出口企業與外商之間是受托與委托的協議關系。
4、稅收方面:進料加工自營或委托代理出口的貨物生産企業增值稅執行“免、抵、退”稅辦法,其應稅消費品免征消費稅。外貿企業增值稅執行“免、退”稅辦法,其應稅消費品退還消費稅。來料加工出口貨物實行免征增值稅、消費稅辦法,加工企業取得的工繳費收入免征增值稅、消費稅,出口貨物所耗用國内原料支付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轉入生産成本,其國内配套的原材料已征稅款也不予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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