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們飯桌上出現的菜色越來越豐盛美味,足以滿足各位吃貨的需求。但還是有一些“獵奇”的人管不住嘴,打起了野生動物的心思。殊不知,你眼中美味的“山雞”,卻很有可能是國家保護動物!
簡要案情
2020年某一天,阿聰和小夥伴一行四人動起了歪心思,相約來到一處山林,打獵“山雞”食用。此後,四人均被公安機關抓獲。經過專業鑒定中心的鑒定,他們捕獵得到的兩隻“山雞”,其實是白鹇,屬于國家二級重點保護珍貴、瀕危野生動物。
△白鹇(圖源自網絡)
經調查,阿聰一行人從2018年開始,便多次開展過非法捕獵、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活動,這種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行為侵犯了社會公共利益。檢察機關對本案進行公益訴訟立案調查。
最終,阿聰等四人被判處連帶承擔生态環境損害賠償費人民币10000元,并連帶承擔懲罰性賠償費人民币30000元;并且在省級以上電視台或全國發行的報紙上公開賠禮道歉。
檢察官建議
2020年,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衆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從法律層面将保護野生動物上升到一個新高度。
保護野生動物,就是更好地保護綠水青山。野生動物是人類的朋友,是地球大家庭的一員,是大自然賦予的寶貴資源。随意捕殺野生動物,可能構成非法捕獵、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等。增城檢察提醒大家,不要盲目追求“獵奇美味”,因小失大,讓“美食”二字變了味。
來源:增城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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