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藥還是用套?——這實在是個經典的問題,簡直近似于終極問題。
道理很簡單,當生育成為生理的負擔之時,人們必須選擇避孕。女人們可以有2個選擇,一是讓男人戴套,二是自己事後或事前吃藥。
從醫學的角度來說,排除了買到過期套和過期藥或者假藥(目前還沒聽說過‘假套’之說)的可能之後,套的安全率是99%以上,也就是100個人選擇用套,可能會有不多于一個人避孕失敗;
口服避孕藥的有效率據說是98%到99%,也就是說100個人選擇吃藥,但是會有一個人到2個人避孕失敗。
當然 有效率隻是個測試結果 并非100%的絕對。如果排除了一切的生理因素(如藥物過敏,橡膠過敏),僅僅從根據有效率而去選擇用哪個,實在有點奇怪,那麼,到底該用藥還是用套呢?
回頭一看,突然覺得這個問題有些奇怪。奇怪就奇怪在藥和套最大的差異是:用藥是一個人的事,一杯水、一張嘴就下去了;而用套則是兩個人的事了,或者應該這樣說:男人使用,女人感受。
而做愛這件事,卻是兩個人合作而來的,大家享受。
既然你們倆都在享受樂趣,如果隻讓一個人來承擔避孕的責任,是不是有些不公平不合理呢?——你想想,若你的愛人和你潇灑地吃完飯,之後得意洋洋地和你溫存于床第,可卻把避孕的重大責任扔給你一個人,你,忍得了嗎?
從醫學角度而言 用藥和用套并不太大的實際差異,但從女性尊嚴角度呢?
所以,現在你有答案了:第一選擇,是用套,而且,得讓對方主動用套。而第一受益者,還得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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