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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王李自成真正死因

美食 更新时间:2024-11-20 04:48:27

朱常洵是萬曆皇帝的第三個兒子,明安宗朱由崧的父親,母親是鄭貴妃,15歲被封為福王,封地在河南。

1641年,李自成攻克洛陽,朱常洵從城牆上用繩子逃出,藏匿于西郊迎恩寺中,被農民軍活捉後處死。

但對于李自成處死朱常洵的方式,卻有多個版本,各種說法不一,最廣為人知的版本是,李自成讓人把福王綁上,剝光洗淨,又從後園弄出幾頭鹿宰了,與福王同在一條巨鍋裡共煮,名為“福祿宴”,讓衆人分食。這一說法不僅譏諷了福王,也揭露了李自成的殘暴。

然而,河南挖出一塊明朝石碑,卻解開了真相,證實李自成并沒有烹煮朱常洵。

闖王李自成真正死因(福王朱常洵真被李自成煮成人肉湯)1

關于朱常洵之死,文獻資料上有三種說法,一種比一種血腥。

《明史》中記載,“常洵缒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賊迹而執之,遂遇害”。明史記載中,并沒有提及李自成烹煮福王之事。

明末清初文人彭孫贻,在《流寇志》中做了這一番記錄,“闖賊迹福王所在,執之。王見自成,色怖乞生。賊置酒大會,脔王為俎,雜鹿肉食之,号福祿酒”。李自成命人割下朱常洵一塊肉,和鹿肉一起下酒,這裡是沒有把朱常洵整個煮了。

第三種流傳最廣,說李自成痛恨朱常洵,“汝為親王,富甲天下。當如此饑荒,不肯發分毫帑藏赈濟百姓,汝奴才也”,于是先把朱常洵痛打40大闆,然後袅首示衆,最後把朱常洵屍體和着幾頭鹿一起煮,“重三百六十餘斤,育分股割”,炖煮成“福祿湯”,給士卒分食之。

那麼,究竟哪一種說法才符合曆史呢?考古發現朱常洵墓志銘,還原了這一段曆史。

闖王李自成真正死因(福王朱常洵真被李自成煮成人肉湯)2

1924年,在河南孟津縣麻屯鄉廟槐村南約500米處,出土了明福王朱常洵的墓志銘。後來,由于兵荒馬亂,這塊墓志銘就暫時遺失了。1984年,孟津縣文管會征集到明福王朱常洵墓志銘。

志高、廣各79厘米,厚10厘米,楷書,21行,滿行25字,四邊線刻飛龍紋,撰文者為福王朱常洵之子朱由崧,蓋為盝頂,篆書“大明福忠王圹志”。(圹志也就是墓志銘)

在這一石碑中,不僅記載了李自成攻克洛陽城的日期,還記載了重金募兵的抵抗行為,以及福王朱常洵死亡經過。

大明崇祯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賊數萬攻陷府城……王獨挺身抗節,指賊大罵,慷慨激烈,與城俱亡.......剛腸浩氣,雖死猶生。

既然有墓地,自然不可能被煮成人肉湯給吃了,第三種說法不攻自破。因為《明史》中還有這樣記載:承奉呼曰:“王死某不願生,乞一棺收王骨,棆粉無所恨”,賊義而許之。就是福王太監乞求,希望能夠為福王收屍,将他埋葬下去,最後李自成同意了。顯然,這一說法就颠覆了傳統認知,也還李自成一個清白。

闖王李自成真正死因(福王朱常洵真被李自成煮成人肉湯)3

那麼究竟是第一種,還是第二種說法呢?筆者認為,李自成更可能直接處死朱常洵,而不是吃了朱常洵一塊肉,原因有四。

一,李自成與朱常洵無仇無怨,攻克洛陽時,李自成也沒什麼損傷,對福王沒什麼仇恨可言,為何還要吃福王一塊肉?

二,至于河南天災,福王卻不救援的原因,李自成不會不懂,因為藩王救援,這不是自找死路嗎?責任在朝廷,不在福王,李自成沒有因此吃朱常洵一塊肉的仇恨動機。

三,按照彭孫贻說法,李自成吃了一塊朱常洵的肉,但吃人肉是要遭到唾棄的,李自成是起義軍,但卻不是魔鬼,至少在進京之前,李自成還很正常。

四,彭孫贻是浙江人,對李自成處理朱常洵的方式,隻能是道聽途說,且彭孫贻存在讨好清朝的可能,因為這麼寫,就揭露出貪婪的明朝藩王形象,和魔鬼般的李自成形象。

闖王李自成真正死因(福王朱常洵真被李自成煮成人肉湯)4

因此,根據出土的這一墓志銘,以及《明史》記載來看,福王被農民起義軍殺害之後,屍體仍存。換言之,被煮成人肉湯的“福祿酒會”是清朝杜撰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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