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京人員健康證辦理工作的通告
為切實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進京管理工作,最大可能切斷傳染源,嚴防疫情傳播,按照陝西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陝西省加強進京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現就進京人員健康證辦理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實行進京人員審批制度。凡我市因工作等原因确需進京的人員,須先到當地村委會、社區或所在機關企事業單位等管理單位開具能夠證明本人近14天無外出史、無可疑病例接觸史的證明,然後持證明到居住地鎮辦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進行體溫和健康檢查,經檢查合格後由鎮辦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具健康證明(有效期自開具之日起7日内有效)。
二、實行售票窗口現場購票。進京人員購票時必須持本人身份證到售票窗口購票,同時出示健康證明,做到人證票相符方能上車進京。
三、市外人員從我市進京購票須持本人居住地應對辦出具的健康證明。
四、需進京人員開具證明時應如實報告身體狀況、外出史、接觸史等相關信息,不能謊報瞞報,如因謊報瞞報造成不良後果的,将嚴格追究法律責任。各村委會(社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各衛生機構要實事求是,嚴格審察,如實開具健康證明,如因審察不嚴或弄虛作假造成不良後果的,将依法依紀嚴肅追責。
韓城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3月1日
來源:韓城發布
陝西網韓城站(編輯 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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