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子間的權利之争
像彭彭和跳跳母子這樣的情況,并不少見
單身母親彭彭(化名)最近很苦惱。因為每當面臨一件事結束的時候,四歲的兒子跳跳(化名)很難接受她說“時間到了,我們走吧”“該回家了”“準備洗澡,要睡覺了”……
每當孩子拒絕時,彭彭就會取消跳跳的一些“待遇”,比如,不給他講喜歡的故事、不唱哄睡晚安歌、不讓他做最喜歡的遊戲等,以此試圖告訴孩子如果出現這種拖拉的行為會有什麼後果。但這個辦法并不是總是有效,彭彭為此又生氣又無助。
像彭彭和跳跳母子這樣的情況,并不少見。如,孩子在遊樂場開心地蕩秋千,即使時間不早了,也拒絕回家;孩子專心緻志地拼樂高積木,即使時間已經很長了,也不願意結束;放學了,孩子卻一直好奇地看着櫥窗裡的展品,久久不願離開……
這讓很多家長感到困惑:“為什麼孩子就是不走呢?”“為什麼孩子一點都不合作?”“為什麼孩子就是不明白我們每天有那麼多事要做,時間那麼緊呢?”
這些現象,其實就是親子間的權利之争。當父母和孩子都決定按照自己的方式行事且互不讓步的時候,這種權利之争就會發生。
在現實中,家長對此往往會采取什麼辦法呢?
有的家長會“賄賂”孩子,比如對孩子說:“如果你現在走,你就可以……”
有的家長會恐吓孩子,比如對孩子說:“你不跟我走,你就再也不能來這裡玩了。”
有的家長會懲罰孩子,比如對孩子說:“你現在去面壁思過,想清楚了再來吃飯。”
有的家長會央求孩子,比如對孩子說:“求你了,我們真的該走了。”
也有家長會吼孩子,比如對孩子說:“你現在就給我過來……”
此時,孩子是什麼反應呢?他們可能會有各種反應,但可以确定的是,他們肯定不會高高興興地配合你:“好的,我們走吧!”
賦予孩子一定掌控權
淡定應對孩子的不配合,保持和他們的情感連接
親子間的權利之争,在兒童的成長過程中時常發生,這是一個自然也正常的現象,如果運用得當,可以促使孩子探索和發展出自主性和獨立能力。
試想,從“正在快樂地看動畫片”到“時間到了,快把它關了”,對孩子而言,這無疑是一個巨大的轉變,接受家長的安排也是個困難的挑戰。孩子會覺得父母在掌控他們的生活,給他們制定規則,以至于他們不能按照自己的意願行事。幫助孩子設定界限是很有必要的,但是父母也應在當時的情境下,合理地賦予孩子一定的權利。
著名的發展心理學家和精神分析學家愛利克·埃裡克森,在他的“人格的心理社會發展階段理論”中提出,孩子在第二階段(1~3歲)會面臨自主/羞愧的危機。在這個階段,他們會學習怎樣堅持或者放棄;他們開始有意識地決定自己要做什麼或者不做什麼。反抗是孩子在這個階段常做的事,如果能順利地度過這個階段,孩子會發現自己能為自己的事做決定,同時發展出自我控制的能力。反之,如果兒童的獨立性和自我控制得不到支持,将會給他們帶來羞愧的體驗。
所以,當孩子提出“多玩兩分鐘”時,你可以嘗試說:“你還需要多久呢?”孩子可能會說:“再玩兩分鐘。”你可以回答:“好吧,那我們怎麼知道兩分鐘什麼時候到呢?”此時,孩子可能會讓你根據遊戲或者他們正在參與的活動計時,也可以根據手機、手表計時。
如果時間到了,孩子還想再玩一會兒,你需要平視孩子,耐心、溫柔但堅定地說對孩子說:“還記得我們的約定嗎?”這個時候,孩子也許會和你鬧情緒,你還是要保持對他的尊重,孩子會慢慢地感受到你的堅定,最後會不情不願地答應你回家。此時,你可以忽視孩子此前蠻不講理的争吵,告訴他:“謝謝你遵守我們的約定。”
在這個過程中,父母給予了孩子表達想法的權利,也賦予了孩子一定的掌控權,既鼓勵了他們去發展可被社會接受的行為,又保護了他們的自主性。
當然,有些事情總是在意料之外。如果下次你的孩子還是無法按照你們約定好的時間離開,你一定要提醒自己:父母隻能掌控自己以及選擇如何去和孩子互動,而沒法掌控孩子,也沒法掌控他的行為。與其沉浸在生氣、無奈和沮喪中,不妨嘗試換位思考一下,試試和孩子共情,讓他知道你是理解他的,你完全懂得他想留下來繼續玩的心情。
不論是從目前來看,還是從長遠來看,保持一份成年人的淡定和與孩子的連接,都會完勝那些“老式”的育兒方法。如果你能理解、尊重并愛孩子,孩子一定會更加願意配合你。
文:湖北武漢市精神衛生中心兒童康複部 熊曉婷
編輯:于夢非 張昊華
校對:楊真宇
審核:徐秉楠 闫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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