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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素治療乳腺癌的适應證是什麼?

健康 更新时间:2026-02-22 18:00:11

  乳腺癌患者使用激素的适應證為:

  (1)雌激素(乙烯雌酚、乙炔雌索二醇),主要适用于絕經後4年以上的患者。雌激素對腫間的消退率較高,對軟組織病竈的作用比雄激素強,對骨及内髒轉移亦不比雄激太差。

  (2)雄激素(丙酸睾丸素、甲基睾丸素、氟化雄激素),主要适用于絕經後5年以内或未絕經已有骨轉移的第Ⅳ期患者,亦适用于去卵巢後的複發患者。

  (3)在治療轉移性乳腺癌患者時,如雌激素受體和黃體酮受體陽性,無瘤間隔期2年以上,腫瘤進展緩慢,轉移僅局限于軟組織或骨骼,則宜于首選激素治療。大約60%雌激素受體陽性的絕經前、後婦女用激素治療有效,對受體陰性的患者隻有5%的療效。

  (4)一般來說,年齡較老的患者,以及手術後無癌間歇期較長久的患者,宜用激素治療。

  (5)乳腺癌轉移僅限于一處或兩處的患者,以及轉移波及乳腺皮膚或淋巴結的患者,也可采用激素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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