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二過人之處?老詹小注:今天,轉載朋友李德民一篇文章《“牛二”24年夠重,但他罪有應得》,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牛二過人之處?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老詹小注:
今天,轉載朋友李德民一篇文章《“牛二”24年夠重,但他罪有應得!》
“牛二”是誰?
就是唐山那個大名鼎鼎的打人兇手陳繼志嘛!
這樣的家夥,被判24年,算是輕的!
有讀者認為,槍斃算了!
當然,法律有法律的尺度。
24年,也夠這家夥喝一壺的!
“牛二”24年夠重,但他罪有應得!
青龍刀 青龍刀筆記
《水浒傳》,汴京城,有個潑皮牛二,欺行霸市,敲詐勒索,夠壞。可是,細看《水浒傳》,沒見牛二暴打女人,他倒黴在于把青面獸楊志逼急了,一刀了之。唐山也有“牛二”,還不是一個,是一幫子。今年 6月,陳繼志等幾個“牛二”在燒烤店吃飯時,暴打4位青年女子。經鑒定,有兩位損傷程度構成輕傷二級,另兩位的損傷程度構成輕微傷。視頻上網,與論嘩然,傳遍世界,熱炒中,殺聲不絕于耳,恨不得千刀萬剮,德民也參與口誅筆伐,疾呼要送主犯上西天。如今法槌敲定,判主犯陳繼志有期徒刑24年。聽到這個判決,德民又感到判得重了一些,少見判這麼長刑期的,幾近有期徒刑之極限。24年,半輩子,比被一槍崩了還難受。為什麼恻隐之心油然而生?從當時喊着讓他上西天,如今又覺得判重了?因為,當時在氣頭上,情緒沖動,義憤填膺,幾個月後,平靜了,理性了,為陳繼志歎息一聲。法官不是情緒沖動的德民,法官也不是揮刀殺人的楊志。法院應該是個始終保持冷靜的機關,法官應該是個始終保持冷靜的人,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不能無視輿論,也不能帶着情緒跟着輿論走, 怎麼判,法院自有章法。據報道,日前,廊坊市廣陽區人民法院判決,被告人陳繼志犯尋釁滋事罪、搶劫罪、聚衆鬥毆罪、開設賭場罪、非法拘禁罪、故意傷害罪、掩飾、隐瞞犯罪所得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4年,并處罰金人民币32萬元;對其餘27名被告人依法判處11年至6個月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罰,另對其中19名被告人并處人民币十三萬五千元至三千元不等的罰金。終審判決,塵埃落定。陳繼志開始了漫漫的鐵窗生涯,這一輩子不可能再混社會了,也可以說,這一輩子完了。冤不冤?不冤,法律無情,罪有應得。“天作孽猶可恕,自作孽不可活。”别看他們現在可憐巴巴,一把鼻涕一把淚地忏悔“對不起國家,對不起唐山”,晚了!當時可是無法無天的混世魔王。不嚴懲這些“牛二”,他們就要禍害百姓,攪擾社會。德民最後想說的是,唐山這幫子“牛二”,幹了一大堆壞事,幹了多年壞事,而且在群衆和公安的眼皮底下,沒露蛛絲馬迹?沒舉報?沒人管?不可能吧!最終捅了一個天大的窟窿。這是“牛二”的悲劇,也是社會的悲劇。今後,這種悲劇難免還會一出一出接着演下去。人,不全是君子,社會,不是一池靜水。但願悲劇小一點、短一點。悲劇,不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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