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寇家祥)11月3日,新京報記者從河北“半仙命案”受害人弟弟胡連軍處了解到,河北省鹽山縣法院一審判處“半仙”趙清江有期徒刑13年,判處受害人丈夫陳春龍有期徒刑12年,陳春龍弟弟陳金來獲刑2年2個月。胡連軍稱,量刑太輕,準備申請抗訴。
受害人胡瑞娟一家四口。受訪者供圖
判決書顯示, 2017年11月,胡瑞娟被丈夫陳春龍帶至當地号稱“半仙”的趙清江家中“看病”。趙清江診斷胡瑞娟為“蛇仙附體”。趙清江在給胡瑞娟“看病”時,用斧子拍打胡瑞娟背部和腿部,陳春龍按照趙清江要求用三角帶和木棍自制皮鞭抽打胡瑞娟,陳金來抱住胡瑞娟防止其掙紮,最終導緻胡瑞娟死亡。
案發後,陳春龍和陳金來涉嫌故意傷害罪被鹽山縣警方刑事拘留,趙清江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警方監視居住。經法醫鑒定,胡瑞娟系鈍性外力多次打擊緻創傷性休克死亡。
“半仙”趙清江。受訪者供圖
法院認為,三名被告人的行為均構成故意傷害罪,不符合利用迷信緻人死亡的客觀構成要件。今年10月26日,鹽山縣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趙清江、陳春龍、陳金來均犯故意傷害罪,分别獲刑13年、12年、2年2個月。
11月3日,胡瑞娟家人拿到了判決書,其弟弟胡連軍認為鹽山縣法院對三名被告人的量刑太輕,明确表示将依法向滄州市檢察院申請抗訴。
校對 危卓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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