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傳染病報告遵循什麼原則?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魏麗娜 通訊員穗仁宣)8月19日,廣州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廣州市社會急救醫療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待省人大常委會審查批準後實施,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規定傳染病報告遵循什麼原則?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廣州日報訊 (全媒體記者魏麗娜 通訊員穗仁宣)8月19日,廣州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新修訂的《廣州市社會急救醫療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待省人大常委會審查批準後實施。
新修訂的《廣州市社會急救醫療管理條例》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第二十六條明确規定,急救醫療指揮機構、“120”急救網絡醫院、區域急救醫療中心或者急救站、醫療機構不得拒絕接收或者延誤救治疑似傳染病需要特殊防護的患者。發生拒絕接收或者延誤救治患者的,急救醫療指揮機構、衛健部門應當及時進行協調處理,對情節嚴重的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該《條例》總結了廣州市在抗擊疫情中好的經驗做法,完善了社會急救醫療管理的制度設計,将全鍊條做好傳染病急救救治工作寫入社會急救醫療地方立法中,避免在疫情防控情況中出現“120”急救不及時、醫療機構拒絕接收或者延誤救治患者等情況,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将為廣州市社會急救醫療事業的穩步發展提供更有力的制度保障和規範支撐。
來源: 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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