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國首部《網絡成瘾診斷标準》(以下簡稱《标準》)通過專家論證。22日,山東有關專家在濟南山東網瘾康複中心召開座談會,專門就《标準》展開讨論。會上,專家們就網瘾是不是精神病展開了激烈讨論。
争議中的《标準》
“這份《标準》是由北京軍區總醫院部分專家研究制定的,目前正在報衛生部批準。”山東網瘾康複基地主任翟振傑在座談會上稱,他日前剛參加了衛生部組織的行為幹預戒除網瘾專題研讨會,他對《标準》中對網瘾的界定持有不同看法。
“我認為這份《标準》制定得很不科學,也很不負責任。”翟振傑認為,首先,網瘾的實質是過度使用網絡造成的不良行為習慣和心理障礙現象,是心理問題,不是精神病。其次,把網瘾界定為精神病,有故意把網瘾擴大化、妖魔化之嫌。最後,網瘾通過治療可以完全康複,而精神病則不能徹底康複。
記者又采訪了一些家長和青少年,發現他們普遍不能接受《标準》把網瘾界定為精神病。
網瘾是廣義精神病?
“其實我們混淆了精神病的概念。”濟南市精神病醫院康複中心主任馬龍介紹說,精神病的全稱為精神疾病,它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生活中通常所指的精神病是狹義的,病情比較嚴重,例如失去理智,殺人放火等;廣義的則比較輕微,人感覺不到,例如狂躁症等,當然也包括網瘾。馬龍認為,網瘾是人格不健全、存在人格缺陷造成的,通過提高當事人的認知,完全可以康複。
“現在也不能把上網成瘾者送到精神病院接受治療。”濟南市精神病醫院主任醫師曹國民介紹說,在精神病醫院,治療的方法都是藥物治療,對網瘾者,曹國民還是建議用目前業界使用的“六位一體”康複法,即通過軍事管理、心理矯正、認真教育、電腦技術、文化補習、家庭親情關懷等,讓他們正确使用網絡,而不是體罰他們,更不是用藥物強制戒除網瘾。
網絡成瘾者犯罪難免刑責
有人猜測,如果該《标準》被有關部門批準,網絡成瘾者犯罪可能被判無罪或從輕判罰。對此,有關律師表示,其很難免刑責。“網瘾是否歸屬精神病目前還沒定論。”山東明湖律師事務所律師劉純清說,在以往的刑事責任能力鑒定中,都沒有将網絡成瘾納入精神病範疇進行鑒定。
“被告人是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并不是以病來推斷,而是以案件發生之時,綜合被告人的精神狀況來考慮的。”劉純清說,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标準》隻是北京軍區總醫院一家制定的,對司法審判沒有任何影響。如果将來《标準》被衛生部批準,也必須由國家有關部門出台相關的法律法規予以規定,才能将網絡成瘾認定為精神病,從而影響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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