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診中每天都會有病人來咨詢這樣的問題:不管手術與否,不管上肢下肢,骨折後因為出血和局部炎性反應,都會反複的出現腫脹。尤其是下肢,哪怕是手術或骨折半年了,隻要腿一下垂,沒多久腳就腫了。
患者非常痛苦,不知道該如何改善這種情況。
其實,為了消除骨折後上肢或下肢的腫脹,我們可以從下面幾個方面着手:
1、擡高肢體,最好讓骨折部位的水平位置等于,甚至高于心髒。擡高肢體,是消腫最快,也是最有效的方法。因為肢體腫脹的“水”,不可能直接蒸發,隻有流回心髒才能達到消腫的目的。因此臨床上,醫生都會交待患者把胳膊/腳擡高。
擡到多高合适呢?根據中學物理的U型管定律不難理解,為了讓骨折部位的水流回心髒,所以骨折部位最好要高于心髒水平。
2、固定骨折,并制動。
骨折後,如果不進行有效果的固定,斷開的骨頭斷端之間會不停的發生相對位移。不僅會引起患者劇烈疼痛,斷裂的骨折尖端還會不停的損傷周圍組織,引起出血并加重腫脹。即便是老百姓成為“骨裂”的裂縫性骨折,如果不進行固定,随着肢體的移動,原本沒有完全斷開的骨折斷端,也會慢慢的越裂越大,直至完全斷裂。
因此,不管是從骨折治療本身來說,還是為了防止腫脹的進一步加重。對于骨折局部一定要固定。不管是手術放入鋼闆釘子的“内固定”,還是打石膏夾闆的“外固定”,總之,一定要固定。
3、非骨折區加強運動。
這一點乍一看,好像和第2點相矛盾。實際上并不是。骨折的地方要固定不能動,但骨折旁邊正常的關節加強活動,這樣才能促進血液循環,加速消腫。
因為肌肉的的收縮和舒張,會不停的擠壓深部的血管,像一個“泵”,或者像“擠香腸”一樣把血管裡的靜脈血慢慢泵回或擠壓會心髒。
因此,骨折要固定,但骨折臨近部位的肢體要加強活動,不僅有利于消腫,更有利于肢體功能的恢複。
4、包紮不能過緊,要松緊适度。
骨折後,由于手術或打石膏夾闆,一般都要綁點什麼。包紮綁繃帶,看似簡單,實際也是個技術活。不僅要好看,更重要的是松緊适度。松了,達不到固定效果;緊了,就會影響血液循環。
那什麼是松緊适度呢,這個一般需要專業骨科醫生來判斷。如果非要說一下,簡單不精确的經驗,就是在保證固定效果的前提下,繃帶能插進一根手指即可。
5、局部冷敷,不要熱敷。在皮膚沒有破口,且咨詢過醫生的前提下,可以使用冷敷以減輕腫脹。
6、藥物(全身 局部)
我們确實有一些藥物,可以通過全身應用和/或局部應用來達到進一步消腫的目的。
但是,必須提醒的是:藥物隻是最後一步【補充治療】,并不是關鍵治療。關鍵治療是上訴5點。而且藥物一定要在醫生指導下用,不能自己擅自使用。
全身應用的藥物有:甘露醇、七葉皂苷鈉等
腫脹局部應用的藥物:硫酸鎂溶液。
總結下,對于普通大衆,當骨折或手術以後,肢體發生腫脹時,隻需要做到:擡高患肢、固定制動、适度運動、包紮别太緊、冷敷,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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