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停工留薪期怎麼計算? ,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江蘇省停工留薪期怎麼計算?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四、停工留薪期工資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确認,可以适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注:實踐中主流做法是按照工傷前12個月平均工資确定。
▌五、停工留薪期護理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如果單位未安排護理,則由單位支付護理費。
▌六、評殘後的護理費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确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社平工資×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資×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資×30%
▌七、住院夥食補助費、交通費、食宿費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夥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标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八、醫療費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标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超出目錄及服務标準的醫藥費該工傷職工還是用人單位承擔,目前實踐中各地處理存在不同做法,多數地區的做法是用人單位不承擔。
▌九、工傷康複費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複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十、輔助器具費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确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标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需注意的是,輔助器具一般應當限于輔助日常生活及生産勞動之必需,并采用國内市場的普及型産品。工傷職工選擇其他型号産品,費用高出普及型部分,由個人自付。
▌十一、工傷複發待遇
工傷職工工傷複發,确認需要治療的,享受工傷醫療費、輔助器具費,停工留薪期工資。
▌十二、因工死亡待遇标準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1、喪葬補助金:當地社平工資×6;
比如,深圳目前社平工資為6054元,則喪葬補助金為6054元×6=36324元。
2、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标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标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
公式:配偶:死者本人工資×40%(按月支付);
其它親屬:死者本人工資×30%(每人每月);
孤寡老人或孤兒:上述标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時上述撫恤金之和應≤職工月工資(按月計算)。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标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21年1月18日上午10點,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最新數據(2020年,全國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89元,比上年名義增長4.7%,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2.1%。其中,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2021年度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标準調整為: 43834元×20=876680元
注:以上标準均基于最新《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及最新統計數據歸納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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