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予監外執行罪犯移送通知?羊城晚報記者 董柳罪犯自恃重病在身,暫予監外執行期間屢觸法網,三次涉嫌犯罪,直到被收押入所後才悔不當初,清醒意識到自己即将為之前一系列“有病無恐”的行為付出代價記者4日從廣東省人民檢察院了解到,這名拿重病當犯罪擋箭牌的罪犯尚某某已被收押入所,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暫予監外執行罪犯移送通知?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羊城晚報記者 董柳
罪犯自恃重病在身,暫予監外執行期間屢觸法網,三次涉嫌犯罪,直到被收押入所後才悔不當初,清醒意識到自己即将為之前一系列“有病無恐”的行為付出代價。記者4日從廣東省人民檢察院了解到,這名拿重病當犯罪擋箭牌的罪犯尚某某已被收押入所。
社區矯正期間涉嫌危險駕駛
尚某某于2016年犯故意傷害罪被判刑,後因病暫予監外執行,實行社區矯正。今年6月,廣州番禺區檢察院檢察官收到區司法局發來的協查函抄送件,内容是區司法局發現尚某某可能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公安機關取保候審,請區公安分局查詢其被采取強制措施的情況。
檢察官迅速與交警大隊聯系,得知情況确實如此。經查閱尚某某的既往資料,檢察官驚訝地發現,這已經是尚某某第三次涉嫌犯罪了。2012、2016年,他分别因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10個月,均以身患重病為由被暫予監外執行。此時,番禺區司法局發來了關于尚某某的病情複查鑒定報告,報告顯示尚某某的病情仍然符合暫予監外執行的重病範圍。
聯席會議一緻同意予以收監
尚某某所患的重症已成為他屢屢藐視法律的擋箭牌。檢察官決定從其病症入手,研究尚某某的收押風險問題,于是全面詳細查看了其全部病曆材料,得出謹慎結論,認為在定期服藥的情況下,尚某某暫時不會有生命危險。
檢察機關一方面提議召開“公檢法司”四家聯席會議專門讨論該案,另一方面請番禺區司法局、交警大隊了解尚某某身體狀況,進行充分釋法說理,并采取錄像的形式将尚某某以有病為由不肯到檢察院接受處理的情況進行固定。
聯席會議上,參會各部門認為,按照刑事訴訟法規定,即使符合保外就醫嚴重疾病範圍,也隻是“可以”暫予監外執行,非必須暫予監外執行,而且尚某某具有明顯的社會危險性,對他予以收監有必要性。各方還從防範風險、降低意外事件發生的角度提出意見,并就案件後續程序銜接作了商定,最後一緻同意應當予以收監。
聯席會議後,番禺區司法局立刻以尚某某在社區矯正期間違反法律,涉嫌構成危險駕駛罪,情節嚴重為由向番禺區法院提請對尚某某收監執行,法院依法作出收監執行決定。10月16日,尚某某被順利收押入所。駐所檢察官将密切跟進,要求番禺區看守所根據尚某某的病情采取針對性的監管舉措,防止病情惡化,并幫助尚某某真正悔罪改過。
來源: 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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