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規定”是司法人員
堅持公正司法的“铠甲”
嚴防“外部幹預”與“内部過問”
規範司法人員接觸交往
确保“三個規定”落地見效
全方位築牢廉潔司法
公正司法的“防護網”
今天,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三個規定”的相關知識
2015年,中辦、國辦、中政委、“兩高三部”先後出台《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内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關于進一步規範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幹規定》,簡稱為“三個規定”。
接下來,和小編一起學習
“三個規定”的具體内容
指在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軍事機關以及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中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領導幹部。
哪些行為屬于
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
· 1 ·
在線索核查、立案、偵查、審查起訴、審判、執行等環節為案件當事人請托說情的。
· 2 ·
要求辦案人員或辦案單位負責人私下會見案件當事人或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以及其他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人的。
· 3 ·
授意、縱容身邊工作人員或者親屬為案件當事人請托說情的。
· 4 ·
為了地方利益或者部門利益,以聽取彙報、開協調會、發文件等形式,超越職權對案件處理提出傾向性意見或者具體要求的。
· 5 ·
其他違法幹預司法活動、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
領導幹部幹預司法行為
會受到什麼處罰
領導幹部有上述行為之一,造成後果或者惡劣影響,依照《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檢察人員紀律處分條例(試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中國人民解放軍紀律條令》等規定給予紀律處分;造成冤假錯案或者其他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哪些情形屬于司法機關
内部人員違反規定幹預辦案
· 1 ·
在線索核查、立案、偵查、審查起訴、審判、執行等環節為案件當事人請托說情的。
· 2 ·
邀請辦案人員私下會見案件當事人或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近親屬以及其他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人的。
· 3 ·
違反規定為案件當事人或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親屬轉遞涉案材料的。
· 4 ·
違反規定為案件當事人或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親屬打探案情、通風報信的。
· 5 ·
其他影響司法人員依法公正處理案件的行為。
司法機關内部人員違反規定
幹預辦案将如何處理
構成違紀的,依照《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檢察人員紀律處分條例(試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等規定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哪些屬于司法人員與當事人、
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
不正當接觸交往的情形
· 1 ·
洩露司法機關辦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規不得洩露的情況。
· 2 ·
為當事人推薦、介紹訴訟代理人、辯護人,或者為律師、中介組織介紹案件,要求、建議或者暗示當事人更換符合代理條件的律師。
· 3 ·
接受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請客送禮或者其他利益。
· 4 ·
向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訊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 5 ·
在委托評估、拍賣等活動中徇私舞弊,與相關中介組織和人員惡意串通、弄虛作假、違規操作等行為。
· 6 ·
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的其他不正當接觸交往行為。
司法人員違反“三個規定”與當事人、
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
不正當接觸交往,将承擔什麼責任?
依照《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員處分條例》《檢察人員紀律處分條例(試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紀律條令》等規定給予紀律處分,并按程序報經批準後予以通報,必要時可以向社會公開;造成冤假錯案或者其他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了解完“三個規定”
一定謹記16個字
過問案件,免開尊口!
請客送禮,堅決說不!
來源:晉安法院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