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紮傷口應了解有無内在損傷
在外傷急救現場,不能隻顧包紮表面看得到的傷口而忽略其他内在的損傷。
同樣是肢體上的傷口,有沒有合并骨折,其包紮的方法就有所不同,有骨折時,包紮應考慮到骨折部位的正确固定;同樣是軀體上的傷口,如果合并内部髒器的損傷,如肝破裂、腹腔内出血、血胸等,則應優先考慮内髒損傷的救治,不能在表面傷口的包紮上耽誤時間;同樣是頭部的傷口,如合并了顱腦損傷,不是簡單的包紮止血就完事了,還需要加強監護。對于頭部受撞擊的患者。即使自覺良好,也需觀察24小時。如出現頭脹、頭痛加重,甚至惡心、嘔吐,則表明存在顱内損傷,需要緊急救治。
因此,在對傷者明顯可見的傷口進行包紮之前或同時,一定要了解有沒有其他部位的損傷,特别要注意是否存在比較隐蔽的内髒損傷。
與體腔相通的傷口的包紮
對于與體腔相通的開放性傷口,現場一般隻需對傷口進行簡單的覆蓋,然後盡快送醫院或緊急聯系醫務人員前來救治。
例如,與腹腔相通的腹部傷口,可用幹淨的紗布、毛巾、被單等覆蓋。如有腸管或網膜從創口處膨出,切勿試圖将其回納腹腔内,以免加重腹腔污染。對膨出的腸管或網膜,應用幹淨的碗将其完全蓋住,或用幹淨紗布圈套于周圍再行包紮,以防擠壓膨出的腸管或網膜。
又如,與胸腔相通的胸部傷口,可造成開放性氣胸。其中,“交通型氣胸”與“高壓(張力)型氣胸”症狀嚴重,甚至可緻昏迷、死亡。
前者應盡快用無菌紗布或其他清潔的敷料封閉傷口,包紮固定,防止反常呼吸,以便減輕症狀和減輕持續傷害。對于“高壓(張力)型氣胸”,由于破裂口形成單向活瓣,當人吸氣時裂口開放,氣體不斷進入胸膜腔;呼氣時裂口關閉,以至氣體不能排出。胸腔内壓力不斷增加,使得肺受壓增加,從而導緻進行性呼吸困難。此時須作緊急排氣處理,可用大号注射針頭在患側鎖骨中線第二肋間刺人胸膜。
再者,頭顱外傷者如果出現“鼻孔、耳朵流出較大量的淡紅色液體”,應考慮顱底骨折,傷口與顱腔有相通。不要在現場試圖壓迫和填塞傷者鼻孔、耳朵,以免造成顱内感染。如骨折穿破頭皮或有腦組織膨出,可按腹腔髒器膨出的原則處理。
以出血為主要症狀的傷口包紮
在有出血的情況下,外傷包紮的實施必須以止血為前提。如不及時給予止血,則可造成嚴重失血、休克,甚至危及生命。
有時候,包紮本身就是止血的措施。例如,組織損傷造成的毛細血管出血,出血時血液成水珠樣從傷口流出,稍微壓迫即可止血,有時也可自動凝固止血。這種出血,往往隻需要在傷口貼上止血貼,或在傷口上覆蓋消毒紗布,然後稍微加壓包紮,即可完成止血和包紮的雙重任務。但對于由動脈血管損傷引起的“動脈出血”和由靜脈血管損傷引起的“靜脈出血”,單純的壓迫包紮傷口,往往不能達到止血的目的。
動脈出血時,出血呈搏動性、噴射狀,血液顔色鮮紅,可在短時間内大量失血,造成生命危險;靜脈出血時,出血緩緩不斷外流,血液顔色紫紅。這些可通過“指壓”和“止血帶”等應急措施臨時止血,再送醫院或請救護人員前來救治。
指壓止血是在傷口的上方,即近心端處,找到跳動的血管,用手指緊緊壓住。需注意的是:此法僅能用于短時間控制血流,應随即采用“止血帶”止血法。
止血帶是具彈性的橡膠帶(帶與皮膚之間要墊上敷料),亦可用寬度大于3厘米的布帶、毛巾、領帶等代替,綁紮上臂或大腿上、中1/3交界處(注意:綁紮上臂時不能過低,否則易損傷神經),綁紮的松緊程度以傷口沒有鮮血外流為度。此外,一定要在顯着的部位标明上止血帶的時間,每隔一小時松開止血帶幾分鐘。再綁紮。
錯誤包紮可導緻嚴重後果
有人為孩子的“肘關節傷”進行包紮時,長時間把“前臂和上臂固定在一條直線上”,結果孩子的“肘關節失去了應有的彎曲功能”而殘廢了。究其原因,就是劉讀者不知道包紮時,應該把關節固定在“功能位置”上。保持在功能位置上的關節,就算傷後關節不能活動,也可以最大限度地保留原關節的一些生理功能。
對上肢來說,最重要的是保證手的功能;對下肢來說,主要是保證持重和步行的功能。因此,肘關節的功能位置是屈曲近90度,膝關節的功能位置是稍屈10度,手各指關節的功能位置是屈曲45度。踝關節的功能位置是90~95度。
再以外傷骨折為例:包紮松散,不起固定作用是導緻畸形愈合或假關節形成的重要原因。衆所周知,骨折、脫位的整複要靠固定來保證。如果包紮松散,起不到固定的作用,近期就有可能發生出血、疼痛、休克等危險,遠期則可能造成畸形愈合和假關節。
相反,包紮得太緊,也有可能造成機體新的損傷。過緊的包紮影響血液循環,可出現肢體腫脹,或蒼白、發绀、發冷、麻木等表現。如不及時放松重新進行恰當的包紮,就有可能造成肢體缺血、壞死。
此外,為包紮傷口,不适當地移動患者,也可造成難以挽救的損傷。例如,造成長骨完全骨折患者的骨折端刺傷重要血管、神經,造成脊柱骨折的患者脊髓損傷而發生截癱等。因此,包紮時必須講究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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