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美國200年來最年輕的最高法院首席法官羅伯茨(現年52歲)突發暈厥。随後,他被緊急送院搶救。羅伯茨暈倒時造成幾處小擦傷,在被送往醫院的途中,他一直有意識,思維敏捷。
醫院方面對羅伯茨的檢查顯示他的健康沒有大問題。醫生說,他的暈厥是“功能性的、先天性的暈厥”,并非因腦腫瘤、中風或其他疾病引起。另外.羅伯茨曾在1993年出現過相似暈厥症狀。
羅伯茨這次暈倒有以下特點:①突然、短暫意識喪失。隻有真正喪失意識地倒地,才會擦傷幾處;送院時意識已恢複,說明短暫。②多年前曾有過類似暈厥。③以往身體健康。
正是根據這些臨床特點,并經過神經、心髒的全面檢查和評估,醫生才宣布他的暈倒是功能性暈厥,健康沒有大問題。
暈厥大多無損健康暈厥,通常被定義為因一時性、廣泛性腦缺血而突然發生的意識喪失、倒地,并于短時間内自行恢複的一組症狀。
請讀者們注意“一時性”、“廣泛性”這兩個定語。
因為,若是持續性意識喪失,應為昏迷;一時性、局竈性腦缺血為短暫性腦缺血發作(即TIA),是不會喪失意識的;而持續性、局竈性腦缺血就是缺血性腦中風,嚴重者發病後是逐漸出現持續昏迷的:這些都與暈厥的臨床表現完全不同。
暈厥發生的最基本原因是一時性、廣泛性腦缺血。引起一時性、廣泛性腦缺血的原因通常是一過性低血壓。各種刺激因素通過自主神經反射,引起突然、短暫的一過性低血壓而導緻的暈厥,總稱為反射性暈厥,大概占所有暈厥的90%。
反射性暈厥中,最常見的是神經心源性暈厥,又稱單純性普通暈厥,占暈厥的50%~66%,可發生于兒童到老人的任何年齡。羅伯茨這次暈厥完全符合單純暈厥的診斷标準。
單純暈厥是功能性、偶發性的,所以發作後對身體健康并無影響,也可多年後再發。通常有明顯誘因,如強烈的精神刺激、打針、見血、急性感染、創傷劇痛、饑餓、妊娠、輕度失血、疲勞、悶熱、擁擠等。常在立位或坐位時發生,有短時間前驅症狀,繼而意識喪失、跌倒、血壓下降、脈搏弱緩。倒地10~20秒内恢複意識,無明顯後遺症,發作後各項檢查均正常。筆者年輕時一次感冒做早操,就發生過暈厥,以後幾十年再沒有發生過類似情況。
有少數反射性暈厥雖也是短暫、良性的.但其原因是神經反射系統(弧)有問題,這些暈厥包括頸動脈窦性、直立性低血壓性、排尿性、咳嗽性、吞咽性、舌咽神經痛性暈厥等。多為經常發作,誘因明顯,也有其不同的臨床特征,通過相關檢查多能明确診斷。
暈厥中最要警惕的是一類由各種心髒疾病引起的心源性暈厥,如心律失常(如病窦綜合征、心動過速或房室傳導阻滞等)、心肌病變等。這類暈厥通常意識障礙時間較長,發作後仍有相應的心髒病症狀、體征,經過心内科詳細檢查,多可明确診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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