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血糖指的是人體血糖值低于正常标準值的一種綜合病征。引起低血糖的原因有很多種,但是無論是哪種原因導緻的低血糖都對人體的健康有着極大地傷害。低血糖嚴重的損害人體的神經系統,嚴重的時候會導緻人體死亡。然而低血糖有時候會被誤診,那麼低血糖應該怎麼判斷呢?
診斷标準:低血糖診斷困難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起病急,和臨床症狀,體征和生化學異常交織在一起,故臨床上易誤診和漏診,但主要取決于血糖值,凡健康人包括婦女和兒童,當空腹靜脈血漿葡萄糖值低于2.8mmol/L(50g/dl)時,盡管無臨床症狀,體征亦應診斷為低血糖症,空腹靜脈血葡萄糖高于3.9mmol/L(70mg/dl)可排除低血糖症;空腹靜脈血漿葡萄糖2.8~3.9mmol/L(50~70mg/dl)可提示低血糖可能,但極個别的健康婦女在禁食72小時後血糖低至1.4~1.7mmol/L(25~30mg/dl),甚至細胞内葡萄糖水平接近于0和新生兒血糖低至1.7mmol/L(30mg/dl)也曾認為是正常的,有些專家認為兒童和嬰兒當血糖水平低于2.8mmol/L(50mg/dl)時,應仔細觀察,隻有血糖水平低于2.2mmol/L(40mg/dl)時,才可診斷和治療,反之,老年人靜脈血漿葡萄糖值在3.3mmol/L(60mg/dl)常可發生低血糖症狀,所以正常人血糖維持在較理想水平,24小時内波動範圍很少超過2.2~2.8mmol/L(40~50mg/dl),這種葡萄糖的内環境穩定是通過各種激素來調節的,很多器官特别是肝髒和肌肉組織等參與糖代謝,當葡萄糖利用,攝取和(或)生成不平衡時,可産生高血糖症或低血糖症,低血糖臨床症狀的嚴重程度與體征并不和血糖值總相一緻,因此,作為實驗診斷參考值,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1、在同一病人同一時間動脈血糖值通常略高毛細血管值,而後者又高于靜脈值,空腹時毛細血管血糖值(測血糖為全血),高于靜脈血糖值5%~10%。
2、血糖測定分為血清,全血,血漿3種方法,測定血清血糖,必須采血後立即離心取得血清,否則時間過長,糖分解,結果偏低;全血糖易受血細胞比容和非糖物質影響,其結果亦比血漿血糖略低5%~10%;所以,目前臨床多采用測定血漿血糖,判斷各種原因的高血糖症和低血糖症。
3、對原因不明,呈持續或反複發作的低血糖,應經常監測血胰島素,C肽,胰島素原和血,磺脲類藥物濃度,以資鑒别,如高胰島素症可見于胰島素瘤,服磺脲類藥物,自身免疫性低血糖和外用胰島素者;而血C肽升高者僅見于胰島素瘤和服磺脲類藥物。
鑒别診斷:
1、對發作性(特别在空腹)精神-神經異常,驚厥,行為異常,意識障礙或昏迷者,尤其是對用胰島素或口服降糖藥治療的糖尿病患者,應考慮到低血糖症的可能,及時查驗血糖,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低血糖病人在就診時血糖正常,并無低血糖症狀,往往僅表現為慢性低血糖的後遺症,如偏癱,癡呆,癫痫,精神失常,兒童智商明顯低下等,以緻臨床常誤診為精神病,癫痫或其他器質性腦病(如腦炎等),因此,應與其他中樞神經系統器質性病變的疾病相鑒别,如腦炎,多發性硬化,腦血管意外,癫痫,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昏迷,糖尿病非酮症高滲性昏迷,精神病,藥物中毒等。
2、空腹,餐後數小時或體力活動後出現交感神經興奮為主要表現的低血糖症,應與具有交感神經興奮表現的疾病,如甲狀腺功能亢進症,嗜鉻細胞瘤,自主神經功能紊亂,糖尿病自主神經病變,更年期綜合征等相鑒别。
3、酗酒後出現的低血糖症應與酒醉相鑒别 乙醇不僅可引起低血糖,也可引起酮症,有時乙醇引起的低血糖及酮症可被誤認為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這是診斷時需注意的。
經過上邊的介紹我們知道了低血糖應該如何進行診斷。所以在日常生活中,一旦出現低血糖,一定要及時地到正規的醫院進行檢查并化驗,然後進行科學的檢查化驗之後,确診病情,然後積極地配合醫生治療,避免低血糖經常發作,對人體的神經造成更大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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