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生态環境局,上海化工區管委會,上海自貿區管委會保稅區管理局,上海自貿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市環境執法總隊,市固化管理中心,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為進一步提升本市産生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單位(以下簡稱産廢單位)的環境管理水平,防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的環境風險,結合本市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管理現狀,現将有關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實承擔主體責任
産廢單位應切實承擔起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管理的主體責任,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本通知明确的有關要求,落實崗位職責,形成責任人明确、權責清晰的組織領導體系,建立健全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産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全過程的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做到内部管理嚴格、轉移處置規範、管理台賬清晰。
二、全面加強内部管理
産廢單位應結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等文件和自身實際運營情況,從生産工藝、污染治理、事故應急、設備檢修、場地清理、原輔材料、産品庫存等各方面全面梳理明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的産生情況、理化特性和利用處置情況,科學制定覆蓋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所有種類的年度管理計劃,并建立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規範化管理檔案(具體參見附件1)。按國家有關規定建立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管理台賬,如實記錄産生工業固體廢物的種類、數量、流向、貯存、利用、處置等信息,實現工業固體廢物全過程、可追溯、可查詢。管理台賬應由專人管理,防止遺失,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對可能具有危險特性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應根據《關于加強危廢鑒别工作的通知》(環辦固體函〔2021〕419号)和本市有關規定組織開展鑒别,鑒别報告納入環境管理檔案。
産廢單位應當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準》(GB 18599)等有關标準規範要求建設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設施,落實防滲漏、防雨淋、防揚塵等要求,按固廢類别進行分類貯存,禁止将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投放到生活垃圾收集設施,禁止将不符合豁免條件的危險廢物等混入到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收集貯存設施。貯存設施應在顯著位置張貼符合《環境保護圖形标志-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GB15562.2)要求的環境保護圖形标志,并注明相應固廢類别。
三、加強利用處置環境管理
産廢單位應當按照“宜用則用、全程管控”的原則,根據經濟、技術條件對一般工業固體廢物進行綜合利用。綜合利用過程應遵守生态環境法律法規,符合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技術标準,使用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産物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用途、标準,嚴禁以利用名義非法轉移、傾倒一般工業固體廢物。
對不能利用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應當進行無害化處置。原則上可焚燒減量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應納入到本市生活垃圾焚燒設施進行協同焚燒處置,其他納入負面清單管理、且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标準》(GB18599)相關要求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可進入本市一般工業固廢填埋場進行填埋處置。
四、加強對下遊單位的管理
産廢單位應直接委托他人運輸、利用、處置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并按照《固廢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對受托方的主體資格和技術能力進行核實,依法簽訂書面合同,并在合同中約定污染防治要求。
産廢單位産生少量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的,可以委托市内有相應資格和能力的收集單位進行集中收集,但應對收集單位下遊的貯存、利用、處置去向進行核實,并督促收集單位及時反饋全過程的收集、利用、處置情況。嚴禁将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轉移到未落實最終利用處置單位的收集單位。
産廢單位應通過資料審核、現場評估等多種方式,對下遊單位的技術能力、工藝設施、環境管理水平等進行綜合評估并擇優選擇,對涉及跨省轉移的利用處置單位要從嚴審核把關,具體核驗要求參見附件2。對受托方的實際運輸、利用、處置情況要及時進行跟蹤,建立全過程環境管理台賬,避免将一般工業固體廢物一包了之、一轉了之。
五、規範辦理環保手續
《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中規定取得排污許可證的産廢單位,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申領排污許可證,并落實排污許可證載明的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管理要求。産廢單位應于每年3月底前在本市固廢管理系統中完成上年度一般工業固體廢物信息填報,相關數據應與企業台賬中的固廢種類、數量、固廢轉移情況保持一緻。
涉及固體廢物跨省轉移利用的,轉移單位應按照《關于開展一般固體廢物跨省轉移利用備案工作的通知》(滬環土〔2020〕249号)要求,通過“一網通辦”報本市生态環境主管部門備案,備案通過後方可進行跨省轉移利用;涉及跨省轉移貯存、處置的,應當通過“一網通辦”向生态環境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批同意後方可跨省轉移貯存或處置。對于廢水處理污泥、冶煉廢渣、工業爐渣、粉煤灰等價值較低、産生量較大的一般工業固廢品種,原則上應由産廢單位直接轉移到下遊利用處置單位,并辦理相關手續。
六、依法嚴格監督管理
市環境執法總隊和各區生态環境執法部門(含上海自貿區管委會保稅區管理局、上海自貿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應根據《固廢法》《上海市固定污染源生态環境監督管理辦法(試行)》(滬環規〔2021〕17号)及本通知要求,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加強對産廢單位的環境監管,督促産廢單位認真貫徹落實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管理的各項制度要求,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查處。
市固化管理中心要加強全市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環境管理的技術支撐,做好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和運行維護,定期向市區生态環境部門通報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管理情況。
附件:
1.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規範化管理檔案指引
2. 一般工業固體廢物下遊單位的核實指引
上海市生态環境局
2021年12月28日
編輯:王治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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