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煤礦的管理細則?陽煤集團 楊玉濤某些專家根據地面變電所的規定要求煤礦在采區變電所的下風側入口(回風側)放置滅火器材,這是不正确的因為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回風入口進不來人員,放置的滅火器材起不到作用,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關于煤礦的管理細則?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陽煤集團 楊玉濤
一、管理誤區1.采區變電所下風側不能放置滅火器材某些專家根據地面變電所的規定要求煤礦在采區變電所的下風側入口(回風側)放置滅火器材,這是不正确的。因為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回風入口進不來人員,放置的滅火器材起不到作用。
2.壓風自救和供水施救裝置的距離對于獨立的壓風自救裝置和獨立的供水施救裝置,某些專家要求分開一定距離安裝,理由是可以人多點同時使用。他忘記了一旦遇到有毒有害氣體時,人員不能離開壓風自救裝置去喝水。所以壓風自救裝置和供水施救裝置必須安裝在一起,人員使用壓風自救時同時能夠喝到水。
3.罐籠内不應放置梯子有專家要求罐籠内放置梯子,理由是《煤礦安全規程》第三百九十四條規定“罐籠乘人層頂部應當設置可以打開的鐵蓋或者鐵門”,是人員逃生用的,不用梯子人員爬不上去。這是片面的理由、放置梯子是錯誤的做法。
罐籠内放置梯子後,一旦因故罐籠卡在井筒中,人員會爬上罐頂,存在三個危險,①提升機開動後的危險,②無專用工具難以破開梯子間的玻璃鋼,③沒有保險繩保護跨越到梯子間危險。
正确的做法是罐籠内不放梯子,按照應急預案施救。一旦因故罐籠卡在井筒中,罐籠中的人員應當等待,地面指揮員會根據恢複時間的長短決定是否下井施救。如果長時間難以恢複,會閉鎖提升機、派員攜帶至少2副保險繩、軟繩梯、架闆、破梯子間工具、對講機由梯子間下到罐籠處。由專人指揮,佩戴保險繩由罐籠頂部進入梯子間。
山東某礦的做法是在罐籠内長期放置對講機,這個做法應當推廣,應當增補到煤礦安全規程中。
4.架空乘人裝置的管理誤區某些專家要求煤礦架空乘人裝置需要“備用鋼絲繩”、需要“兩回路供電”。這是框外要求,因為它不是“主要提升裝置”也不是“提升人員的提升機”。
《煤礦安全規程》附錄 主要名詞解釋
主要提升裝置——含有提人絞車及滾筒直徑2m 以上的提升物料的絞車的提升裝置。
《煤礦安全規程》第四百一十條 (五)主要提升裝置必須有檢驗合格的備用鋼絲繩。第四百三十八條 提升人員的提升機,應當各有兩回路直接由變(配)電所饋出的供電線路。
山西省煤炭工業廳 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關于《印發山西省進一步強化煤礦重大災害防治 有效防範重特大事故工作方案的通知》
(五)重點整治調度絞車、回柱絞車、慢速絞車、雙速絞車用作提升井(包括暗井)的提升設備。
5.主斜井皮帶機的管理誤區某些專家要求煤礦主斜井皮帶機需要“兩回路供電”,司機需要持特殊工種資格證。這是框外要求,因為它不是“提升人員的提升機”也不是“煤礦提升機”。
《煤礦安全規程》第四百三十八條 提升人員的提升機,應當各有兩回路直接由變(配)電所饋出的供電線路。
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0号《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5 煤礦安全作業規定“5.6煤礦提升機操作作業 指操作煤礦的提升設備運送人員、礦石、矸石和物料,并負責巡檢和運行記錄的作業。适用于操作煤礦提升機,包括立井、暗立井提升機,斜井、暗斜井提升機以及露天礦山斜坡卷揚提升的提升機作業。”
《主提升機操作工考證國家級題庫》中沒有皮帶機的内容。
二、用道理更正标準1.遠方漏電試驗方法不安全2004年出版(下圖)的《煤礦井下供電的三大保護細則存在問題》規定“第19條 遠方人工漏電跳閘試驗方法是:電磁起動器中試驗電阻的一端接在熔斷管的螺扣上,另一端接在外殼上,蓋上外蓋後送電。”這是最不安全的方法、也是不正規的方法。因為需要停電、驗電、放電,需要接入電阻和拆除電阻,所以不安全。因為開關内腔沒有專用接地螺栓,接在非專用接地螺栓上屬于不正規。這種大保險棒的開關屬于淘汰設備,這樣要求屬于違章指揮。
應當安裝使用專用遠方漏電試驗裝置,内部自帶試驗電阻,免去接入和拆除電阻。
2.井下幹式變壓器低壓側不能缺少饋電開關2004年出版的《煤礦井下供電的三大保護細則存在問題》的插圖中綜采工作面幹式變壓器低壓側缺少饋電開關、直接供電給組合磁力啟動器(如下圖),具有兩個錯誤:①缺少檢漏保護,不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第四百五十三條規定“井下低壓饋電線上必須裝設檢漏保護裝置”;②缺少真空斷路器用以可靠切斷短路電流。
幹式變壓器低壓側必須有總饋電開關,才能具有檢漏保護裝置,才能具有真空斷路器。
3.井下幹式變壓器低壓側不能缺少總檢漏保護《煤礦井下供電的三大保護細則存在問題》的插圖中綜采工作面幹式變壓器低壓側直接供電給3台饋電開關、缺少總檢漏保護(如下圖)。這3台饋電開關自帶的檢漏保護處理并聯運行狀态,導緻檢漏保護的靈敏度降低。
幹式變壓器必須使用總饋電開關作為總檢漏保護使用。
4.高壓開關殼體不能缺少外接地《煤礦井下供電的三大保護細則存在問題》的插圖(下圖)中的高壓開關的殼體缺少外接地,僅僅接在開關底座上。這是不正确的,因為當殼體帶電後,再經過底座接地,底座和殼體之間可能存在油漆或鏽皮,導緻保護接地不可靠。所以,高壓開關的殼體必須有外接地。注意,電光等廠家生産的低壓開關的殼體缺少外接地螺栓,僅僅在底座上有接地螺栓,而且殼體和底座是用螺栓連接的,導緻保護接地不可靠。
MT 871—2011《礦用隔爆型低壓交流真空饋電開關》規定“7.1.1.8 饋電開關外殼外露的導電部分(例如底座、工作框架和金屬外殼),除了不能構成危險的部分以外,均應以良好的電氣連接接到保護接地端子上”。
5.低煤層綜采工作面不應當安裝照明燈人員需要爬行才能移動的低煤層綜采工作面,不安裝照明燈比安裝照明燈更加安全,因為支架較低容易擠破電纜發生電火花危險,也因為支架較低查找電纜破口困難。雖然煤礦安全規程要求“必須安裝照明燈”,可以制定專項安全措施不用安裝照明燈。
6.皮帶機堆煤傳感器要求不高于卸載滾筒不合理《GB51145-2015煤礦電氣設備安裝工程施工與驗收規範》規定“15.3.8 堆煤傳感器吊挂高度不應高于卸載滾筒下沿”。這個要求不太正确,應當更正。
由于受巷道高度影響,做不到傳感器高于卸載滾筒下沿,所以規定高于卸載滾筒下沿是不合理的。如下圖。
7.皮帶機堆煤傳感器要求在卸載滾筒正前方不合理丁字型搭接的皮帶機,做不到“吊挂在卸載滾筒正前方”,也做不到“落煤點的正上方”。正确的方法是落煤點後500mm的正上方500mm處。如果安設在煤流接觸擋煤闆的正上方,則屬于效果差,因為堆煤較高了才能觸動傳感器。
序号
失效
效果差
1
傳感器距離卸載滾筒較近或在煤流的抛物線内(出煤就碰觸傳感器了)
同向運輸的皮帶機未安設在“卸載滾筒正前方”或“落煤點的正上方”,但是發生堆煤後能夠自動停機
2
傳感器緊貼擋煤闆、溜煤筒,堆煤後不能推動傳感器
吊挂點超過“500mm”的規定,但是發生堆煤後能夠自動停機
3
傳感器過高或過遠,發生堆煤後觸及不到傳感器。因為堆煤到一定程度後,煤将向後方擁堵
4
開機後試驗傳感器不能自動停機
8.井下臨時抽采瓦斯泵站内報警與複電2009年發布的《防治煤與瓦斯突出規定》(總局19号令)第一百零三條規定“人員進入工作面時必須把反向風門打開、頂牢。工作面爆破和無人時,反向風門必須關閉”。2019年發布的《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第一百一十八條規定“工作面爆破作業或者無人時,反向風門必須關閉”。上級領導考慮到工作面有人時反向風門打開或關閉都有弊端,如果打開時存在突出的高濃度瓦斯風流會湧入進風巷道造成危害,如果關閉時裡面的人員打不開風門(受氣壓影響)無法逃生。所以細則中就不提這個規定。如果采用均衡風門就可以解決這兩弊端。但是有的專家說細則和《煤礦安全規程》第一百四十四條都是規定反向風門,沒有說均衡風門可以代替反向風門。
《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第一百一十八條應當将“反向風門”修改為“均衡風門”。
《煤礦安全規程》第一百四十四條應當修改為“進、回風井(包括主通風機房安全出口)之間和主要進、回風巷之間的每條聯絡巷中,必須砌築永久性風牆;需要使用的聯絡巷,必須安設2道聯鎖的均衡風門或者2道聯鎖的正向風門和2道反向風門”。
9.井下臨時抽采瓦斯泵站内報警與複電《煤礦安全規程》第四百九十八條 表18
設置地點
報警濃度
/%
斷電濃度/%
複電濃度/%
斷電範圍
地面瓦斯抽采泵房内
≥0.5
井下臨時瓦斯抽采泵站下風側栅欄外
≥1.0
≥1.0
<1.0
瓦斯抽采泵站電源
如果第四百九十八條的栅欄屬于瓦斯抽采泵站内的下風側,應當≥0.5%報警、<0.5%複電。也就是《AQ1029-2019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範》表1的規定
設置地點
報警濃度
/%
斷電濃度/%
複電濃度/%
斷電範圍
井下臨時瓦斯抽采泵站下風側栅欄外
≥0.5
≥1.0
<0.5
瓦斯抽采泵站電源
臨時抽采瓦斯泵站排入回風巷的瓦斯管路出口的栅欄外缺少甲烷傳感器的規定。因為《煤礦安全規程》有如下規定。
第一百七十一條 礦井總回風巷或者一翼回風巷中甲烷或者二氧化碳濃度超過0.75%時,必須立即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第一百七十二條 采區回風巷、采掘工作面回風巷風流中甲烷濃度超過1.0%或者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第一百八十三條 設置井下臨時抽采瓦斯泵站時,抽出的瓦斯排入回風巷時,在排瓦斯管路出口必須設置栅欄、懸挂警戒牌等。
建議修改為下表
設置地點
報警濃度
/%
斷電濃度/%
複電濃度/%
斷電範圍
地面瓦斯抽采泵房内
≥0.5
井下臨時瓦斯抽采泵站下風側
≥0.5
≥1.0
<0.5
瓦斯抽采泵站電源
井下臨時瓦斯抽采泵站管路出口下風側栅欄外
≥0.75
≥1.0
<0.75
三、用一種标準更正另一種标準1.皮帶機溫度傳感器不應該檢測滾筒瓦座《GB51145-2015煤礦電氣設備安裝工程施工與驗收規範》規定“15.3.7和16.5.5 熱電偶式超溫灑水傳感器應固定在主傳動滾筒瓦座(軸承座)上”。這個要求不正确,應當更正。
驅動滾筒打滑産生的高溫在滾筒表面,如果這個高溫傳遞到軸承座需要經過滾筒的筋、軸、軸承,需要很長時間,還有溫度的損失。所以監測軸承座是不正确的。應當按照《NB/T 10048-2018煤礦在用滾筒驅動帶式輸送機安全運行規範》(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行業标準)的規定“7.6溫度傳感器安裝在沿驅動滾筒中部(軸向),距滾筒表面距離應符合廠家要求範圍内。”
2.皮帶機紅外線傳感器不應該照射滾筒軸承端蓋《GB51145-2015煤礦電氣設備安裝工程施工與驗收規範》規定“16.5.5 紅外線傳感器發射孔應正對主傳動滾筒軸承端蓋。”這個要求不正确,應當更正。
驅動滾筒打滑産生的高溫在滾筒表面,如果這個高溫傳遞到軸承端蓋需要經過滾筒的筋、軸、軸承、端蓋,需要很長時間,還有溫度的損失。所以監測軸承端蓋是不正确的。應該《GB51145-2015煤礦電氣設備安裝工程施工與驗收規範》規定“15.3.7采用紅外線傳感器時,傳感器發射孔應正對主傳動滾筒處檢測,傳感器與主傳動滾筒間距應為300mm—500mm”。
3.皮帶機雙驅動不應該隻安設1個溫度傳感器《GB51145-2015煤礦電氣設備安裝工程施工與驗收規範》規定“16.5.5 有2套驅動裝置時,溫度傳感器應安裝在距離卸載滾筒較遠處的主傳動滾筒軸承端蓋上”。這個安設數量要求不正确、位置要求也不正确,應當更正。
雙驅動滾筒的帶式輸送機,因故單機出力時(另一台偷停或液壓連軸接缺液等),就是單滾筒打滑,所以雙驅動滾筒都需要監測溫度,隻安裝一個溫度傳感器是不合理的。應當按照《NB/T 10048-2018煤礦在用滾筒驅動帶式輸送機安全運行規範》(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行業标準)的規定“7.6 a)每一個驅動滾筒處至少安裝一個溫度傳感器”。即安設2個溫度傳感器。
4.皮帶機煙霧傳感器不應該安設在驅動滾筒正上方《NB/T 10048-2018煤礦在用滾筒驅動帶式輸送機安全運行規範》規定“7.8帶式輸送機煙霧報警裝置應滿足下列要求:
a)煙霧報警傳感器安裝在驅動滾筒回風側,對于用卸載滾筒作驅動滾筒的膠帶輸送機,煙霧傳感器安裝在滾筒的正上方;
b)連采機後配套帶式輸送機煙霧傳感器安裝在距上帶面,距下風流側驅動滾筒1000mm處”。
上述這個要求不正确,應當更正。
驅動滾筒打滑産生的煙霧,受巷道風流的影響,不會垂直向上飄動,隻會沿着風流向斜上方飄動,所以規定煙霧傳感器安設在驅動滾筒正上方和1000mm處是不合理的。應當按照《AQ1029-2019煤礦安全監控系統及檢測儀器使用管理規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行業标準)規定“7.6在帶式輸送機滾筒下風側10m——15m處應設置煙霧傳感器”。
5.煤礦井下淘汰油開關2004年出版的《煤礦井下供電的三大保護細則存在問題》的插圖(下圖)中的高壓開關是油開關。屬于淘汰設備,禁止在煤礦井下使用。
國家局2008年3月49号文件第二批淘汰“油斷路器”。總局2015年7月第一批淘汰“煤礦井下油開關”。
6.煤礦井下淘汰油浸變壓器2004年出版的《煤礦井下供電的三大保護細則存在問題》的插圖(下圖)中的變壓器是油浸變壓器。屬于淘汰設備,禁止在煤礦井下使用。
國家局2008年3月49号文件第二批淘汰“KSJ、KSJL系列變壓器(油浸變壓器)”。總局2015年7月第一批淘汰“煤礦井下油浸變壓器”。
四、用道理補充标準1.平衡無壓風門優于反向風門平衡無壓風門受到正向風流和反向風流都吹不開,可以代替反向風門和正向風門。
2009年制定《防突規定》時考慮到反向風門如果關閉時,人員無法打開風門逃生(受氣壓影響),所以就規定“人員進入工作面時必須把反向風門打開、頂牢”。2019年制定《防突細則》時考慮到如果反向風門不關閉,突出的瓦斯将湧入進風區域。也就是反向風門關或開都存在問題。所以就不提及反向風門的開閉規定。
平衡無壓風門解決了上述難題。關閉狀态時,人員能夠打開風門逃生,也能阻止瓦斯湧入進風區域。所以平衡無壓風門比正向風門和反向風門優越。
2009年《防突細則》
2019年《防突規定》
第一百零三條 在突出煤層的石門揭煤和煤巷掘進工作面進風側,必須設置至少2道牢固的反向風門。風門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4m。
人員進入工作面時必須把反向風門打開、頂牢。工作面爆破和無人時,反向風門必須關閉。
第一百一十八條 在突出煤層的井巷揭煤、煤巷和半煤岩巷掘進工作面進風側,必須設置至少2道牢固可靠的反向風門。風門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4m。
2.主通風機房安全出口必須有反向風門或平衡無壓風門《煤礦安全規程》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進、回風井之間和主要進、回風巷之間的每條聯絡巷中,必須安設2道聯鎖的正向風門和2道反向風門”。個别煤礦就以這個規定為理由,拒絕在地面主通風機房的安全出口增設2道反向風門。說“安全門的外面是地面,不是進風井筒”。
礦井因故反風,人員主要通過回風井逃生。如果地面主通風機房的安全出口缺少反向風門,必須将正向風門用插銷插住以防吹開。這樣就存在兩個隐患,①人員無法出來;②如果強行打開,就會将風流短路。所以,地面主通風機房的安全出口必須增設2道反向風門或平衡無壓風門。如果檢查時發現門外有插銷裝置,估計裡面缺反向風門,應當打開驗證。
對于安全出口沒有反向風門的煤礦,考慮到安設平衡無壓風門不需要改變基礎設施,隻需要将現有的正向風門更換為平衡無壓風門就行。
石港煤礦、景福煤礦、新大地煤礦主通風機房的安全出口曾經都沒有反向風門。新大地煤礦将原有的正向風門更換為平衡無壓風門的經驗值得推廣。
開元煤礦的米家風井的安全出口的風門外也曾經有插銷裝置,不知裡面是否有反向風門或平衡無壓風門。
3.井下照明信号綜合保護每天進行1次漏電試驗《煤礦安全規程》第四百五十三條規定“每天必須對低壓漏電保護進行1次跳閘試驗。每班使用前,必須對煤電鑽綜合保護裝置進行1次跳閘試驗。”
因為煤電鑽比其它低壓電氣設備危險性高,所以要求煤電鑽的試驗要多。
人員接觸煤電鑽多,而且移動也頻繁;人員接觸其它低壓電氣設備少,移動也少;人員接觸照明燈更少,移動也更少。因為找不到井下照明信号綜合保護漏電試驗周期的規定,不應該要求比照煤電鑽的規定,而應當比照低壓檢漏保護的标準每天進行1次漏電跳閘試驗就符合道理了。
4.采掘工作面3300V每班進行1次漏電試驗《煤礦安全規程》第四百五十三條規定“井下低壓饋電線上,必須裝設檢漏保護裝置或者有選擇性的漏電保護裝置,保證自動切斷漏電的饋電線路。每天必須對低壓漏電保護進行1次跳閘試驗”。 這是對低壓供電的規定,未包括高壓3300V。而采掘工作面的3300V用電設備更加有危險性,所以必須對3300V供電系統每班進行1次漏電跳閘試驗。
5.立井敷設電力電纜應當有可靠的保護措施《煤礦安全規程》第四百六十二條規定“在總回風巷、專用回風巷及機械提升的進風傾斜井巷(不包括輸送機上、下山)中不應敷設電力電纜。确需在機械提升的進風傾斜井巷(不包括輸送機上、下山)中敷設電力電纜時,應當有可靠的保護措施,并經礦總工程師批準”。這是對主副斜井的規定,未包括立井。而立井敷設電力電纜更加有危險性,例如2017年3月9日雙鴨山礦業公司東榮二礦副立井口違規電焊引發電纜着火,燒斷4根提升鋼絲繩(井塔式摩擦提升機)造成墜罐17人遇難,電纜短路持續電弧極易燒斷鋼絲繩。所以立井中敷設動力電纜時,必須有可靠的保護措施,并經礦總工程師批準。
6.副立井安全門與搖台的正确順序2016年檢查晉煤集團成莊礦時發現罐籠到位時,安全門先打開、搖台後放下;人員進入罐籠後,搖台先擡起、安全門後關閉。這樣的順序使得搖台開口的時間長,存在隐患。礦方的理由是《煤礦安全規程》第三百九十五條未對安全門和搖台的順序做規定。
正确的順序是:罐籠到位時,搖台先放下、安全門後打開;人員進入罐籠後,安全門先關閉、搖台後擡起。絕大多數煤礦(包括晉煤集團長平礦)是這樣的,也告知成莊礦去長平礦學習。
7.主副局部通風機的切換幾乎所有廠家生産的雙風機雙電源開關,都具備主風機停機自動切換至副風機、副風機停機自動切換至主風機。
有專家提出“副風機停機不應該自動切換至主風機”屬于隐患問題。對于這個切換方法,找不到允許的規定,也找不到禁止的規定,同時也想不到這個切換方法有哪些弊端。所以有待論證,暫時不宜作為問題提出。
8.應檢查瓦斯的高冒區巷道高冒區域大于0.5m3并且風流速度低于《煤礦安全規程》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的最低風速(架線電機車巷道1.0m/s,輸送機巷,采區進、回風巷、采煤工作面、掘進中的煤巷和半煤岩巷0.25m/s,掘進中的岩巷、其他通風人行巷道0.15m/s),就屬于應當定期檢查瓦斯濃度的高冒區。
不能僅僅根據高度就要求煤礦檢查瓦斯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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