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起
蓮花将正式全面展開電動車登記編号工作
對轄區所有
電動自行車、電動二輪車
電動三輪車、電動四輪車
進行登記編号
各位駕駛員朋友
可選擇就近的登記編号點
蓮花車管所大廳
二環路縣公安局院内車管所大廳左側;7229821;負責人:賀淩霞 18979939896
蓮花保險公司營業廳
永安北路147号;7221021;負責人:甘青峰 18979939822
号牌樣式
臨時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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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号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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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号牌和臨時号牌的區别
非機動車号牌是全省統一的正式号牌(白底紅字),長期有效;臨時通行号牌是地方臨時信息牌(白底藍字),實行有效期管理,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所需材料、手續
車輛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車輛,提交車輛所有人身份證明、車輛來曆證明、車輛出廠合格證明等材料。
合格證或發票已丢失
針對合格證或發票已丢失的電動車,車輛所有人可持車輛銷售商、村委會(社區)、工作單位開具的車輛來曆承諾書,前往登記地填寫申請表,交驗車輛,實名手機驗證,提交身份證明(車輛屬單位的,提交其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和經辦人身份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等材料進行登記挂牌。
需持駕駛證
駕駛電動自行車,應當年滿16周歲。“不合規電動車”列入機動車管理,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電動二輪、三輪車,應當取得機動車駕駛證D、E或F證,駕駛電動四輪車,應當取得C2以上機動車駕駛證。
購買保險
據《道路交通安法》第119條第3項和國家《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标準》等相關規定,“不合規電動車”符合機動車定義,應列入機動車管理。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98條規定,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應當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
2019年12月31日前免費登記
201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為我市電動自行車、電動二輪車集中編号登記時段;2019年10月9日至12月31日為我市電動三輪車、電動四輪車集中編号登記時段。集中編号登記時段核發号牌和登記證不收取任何費用。2020年1月1日起,未辦理編号登記或未懸挂号牌的電動車,不得在萍鄉市範圍内的道路行駛,違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查處。
蓮花交警提醒:
廣大駕駛員
請自覺前往登記地
辦理登記上牌
安全出行
文明出行!
如仍有疑問
請持續關注蓮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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