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内閣制是什麼?術語表達:責任制内閣:責任内閣制是資本主義國家的一種政府組織形式,内閣一般由議會中占多數席位的政黨或幾個政黨聯盟的領袖人物組成,其首腦稱總理或首相,閣員叫部長或大臣内閣(cabinet)一詞來源于法語,有“内室”、“密室”之意内閣作為政府機構始于英國,它是由英國國王的最高咨詢機關(樞密院外交委員會)演變而來該詞後來被其他國家采用,作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的名稱和組織形式,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責任内閣制是什麼?以下内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術語表達:
責任制内閣:責任内閣制是資本主義國家的一種政府組織形式,内閣一般由議會中占多數席位的政黨或幾個政黨聯盟的領袖人物組成,其首腦稱總理或首相,閣員叫部長或大臣。内閣(cabinet)一詞來源于法語,有“内室”、“密室”之意。内閣作為政府機構始于英國,它是由英國國王的最高咨詢機關(樞密院外交委員會)演變而來。該詞後來被其他國家采用,作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的名稱和組織形式。
口語理解:
責任内閣:責任内閣類似于我國的國務院,作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處理政務,不過責任内閣對議會負責,有權解散議會,可以通過議會進行立法,内閣成員一般為議會的多數黨成員與我們國家的國務院不同。
學者觀點:
孫港波:英國開君主立憲制先河,進而形成一元君主立憲制。所謂一元君主立憲制,又稱責任内閣制,就是内閣對議會負責而不對國王負責。内閣是國家實際最高權力機關,掌握内政外交的權柄。英王名義上是國家元首、政府首腦,擁有任免内閣大臣、統率軍隊、批準議案的大權,好似“一切權力的源泉”。其實,英王不過是點綴品,“王權實際上已經等于零”。
現代意義的内閣制度包括三個重要内容:第一,内閣是一個獨立的政治機構,有自身的領導者,不受國王控制;第二,黨政合一,閣員應從議會下院多數黨領袖中任命,抱有共同政見,對議會負有政策及政治行為上的責任;第三,内閣是一個完整的政治機構,閣員負有集體責任。(英國的責任内閣具有以下特點)①繼承性。英國内閣制度是資本主義的政治制度,但它的形式和某些職能卻是從封建社會繼承下來的。英國内閣形式和職能的演化是一個曆史悠久的問題,最早可以追溯到盎格魯一撒克遜時期(5世紀中期一1066)的“哲人會”。“哲人會”通常由親王、大主教、主教、郡法院和騎士代表組成。“哲人會”有權在确定的家族中遴選國王且有權廢除國王;有權參預國家和教會的重大事務;國王頒布法令須得其同意;最高法庭由其與國王共同組織;一切條約和土地的讓予也須經其通過。但“哲人會”與财政事務還無關系。複辟王朝時期(1600—1688)“樞密院”又分出“外交委員會”。因國王常和“外交 委員會”的成員(包括大法官和财政大臣等) 在内室密議國政或某種機要,這個委員會便被時人譏諷為“内閣” 。“光榮革 命”後,威廉三世當政時,由于内閣一些委員名字的開頭字母正好組 成“cabal",便以“陰謀小集團”寫逬了曆史,當時人們甚至罵它是“私黨”。②定向性。大革命摧毀了王黨包括舊貴族的勢力。革命中國王被處死,上院被廢除,而下院自内戰發生以來就成為英國唯一的最高立法機關和權力機關,王權永遠失去了它的威勢和社會基礎,盡管1688年"光榮革命”以階級妥協的方式承認了複辟王朝重新恢複的王位和上院,卻永遠根絕了專制主義統治,确立了君主立憲制度。③偶然性。内閣的形式是先定的,但1696年威廉為解決内閣成員經常政見分歧,互不協調的問題,釆納了桑德蘭伯爵的建議,選用清一色的輝格黨組閣,開創了政黨内閣的先例。喬治一 世和二世不懂英語,對理政不感興趣,經常不出席内閣會議。1760年喬治三世繼位後,先後組成三屆“國王之友派”内閣,從議會手中奪回許多權力,而這幾屆内閣對國正言聽計從,嚴重破壞了虛君和内閣責任制的先例,引起議會和社會的極大不滿。而喬治三世晚年又身患癫痫病,無力改變虛君的事實。英國現代意義的内閣制度到此就基本确立起來了。④适應性。這種特性适應了18世紀英國城鄉經濟結構和階級關系的劇烈變動。這種特性适應了議會兩院實際權力的轉移。英國資産階級革命極大沖擊和削弱了封建貴族的勢力;革命後,随着圈地運動和工業革命的發展,資産階級和新貴族的社會經濟地位不斷提高,舊貴族的社會經濟地位不斷衰落.這種特性适應了兩黨制的形成。
王小曼:英國最高行政機關是中央政府,内閣是中央政府中的核心權力機構。古代本來沒有政府,君主的禦前會議協助他辦理立法、司法、行政事務。到15世紀亨利六世時,禦前會議發展到人多嘴雜、開會不便的程度,于是從中挑選部分人成立了樞密院,作為政府機關。17世紀査理一世時,樞密院内設立了一些專門委員會,分别管裡内政、外交财務等事務,其中外交委員會最為國王重視,權勢最大。後來它的權力'膨脹以至内政、外交無所不管,人數又逐 漸增多,議事不易決斷,查理二世時,他從樞密院顧問中挑出6人請入内室研究政務。 “内 室”會議就逐漸發展為内閣制度。(内閣的發展過程)
江宗植:首相一職,在英國長期無法律根據,隻是沿襲慣例而來。它由先例到慣例的形成和确立,是和内閣制在英國的形成和确立基本一緻的。大家知道,1714年漢諾威王室入主英倫後,國王喬治一世自1717年起即不主持内閣會議。1721年他任命輝格黨領袖。國會下院議員沃波爾為第一财政大臣兼财政大臣,領導内閣,掌握管理國家的大權,英國自此有了事實上的第一位首相。由于在他領導内閣期間(1721-1742年),其内閣已具有内閣制的許多主要因素,一般認為這一屆内閣,是内閣制開始形成的标志。但自1760年喬治三世登基之日起,内閣制陷人危機,有夭折的危險。這位在英國生長的新王,登位後即力圖恢複其先王失去的王權。據載,在他當王儲時,其母即常教導他要當一個有實權的國王。喬治三世通過“國王之友派”進行的統治遭到廣大人民和議會内反對派的不斷反對。随着他在北美殖民地政策的失敗,他在下院控制的席位,也日益減少。1782年3月,諾斯的“國王之友派”内閣,在議會反對派及會外廣大群衆一再掀起的反對浪潮襲擊下垮台,标志喬治三世要恢複以國王為政治中心的企圖的破産。(内閣與國王權力的争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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