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精英君在後台收到了這樣一則消息,“精英君你好,我是一家公司的經理,手下有幾個業務員,前兩天,有個業務員破壞了公司玻璃,老闆知道之後及時來安慰業務員,但是轉頭就對我說,讓業務員賠錢。老闆剛唱了白臉,就讓我這個經理去唱黑臉,我想問問你,我該怎麼辦呢?”
不知道這位小夥伴有沒有解決了這個問題呢?如果沒有的話,以下是精英君給你提出的建議。
首先,你應該向你的老闆學習,在第一時間安慰業務員,在情感上,你應該照顧這位業務員和其他員工的感受。
其次,你可以要求行政部門了解業務員“破壞”公司玻璃的緣由,由行政部來處理責任的認定和賠償工作,一定要先要求行政部門在公布處理結果前先和你進行溝通确認,避免到時産生誤會。
最後,處理意見要報老闆批審,老闆認為ok了之後,再向破壞公司玻璃的員工下發通知,并公示全員。一方面,需要讓全員達成共識,按照公司規定,破壞公司辦公用品和公共設施的,應該賠償的就要按照規定賠償;另一方面,讓大家明白,這個賠償并不是你這個經理一個人決定的。
你在問題中提到了,業務員是“破壞”公司玻璃。破壞這個詞往往指的是有意對某物進行損壞破壞,那麼如果員工存在這樣的問題,作為部門經理,你應該去了解這位業務員産生破壞情緒的緣由,及時疏導他的情緒,看有沒有什麼誤會存在。如果盲目對員工進行賠償處理,可能會造成員工更大的情緒反彈。這一次是破壞玻璃,還沒有人員受傷,可能下一次就不隻是破壞其他辦公設備和物品了,還會造成人員受傷,那就不僅僅是這個員工一人需要承擔責任,而是整個企業都需要為事件付起責任了。
因此,一家企業一定要制定全面的員工規章制度。在員工入職之前,應進行相應的培訓,讓他們簽字确認。遇到問題時,作為上級領導要酌情關懷,合規處理。畢竟在公司規章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一家公司正常運行靠的是制度管理而非人情管理,這樣才能長久運營下去。
對此問題你有什麼不同的見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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