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微博有920萬粉絲的大V張頤武發布了一條微博,因有不少文字錯誤被網友關注。有網友轉發并指出,“身為北京大學中文系教授和博導,這樣的文字寫作水平,隻能說明平時在專業領域的勞動付出還不夠多啊”。對此,張頤武回應:這些是随手寫的點評,沒什麼值得說的。2日下午,這名微博ID為“鄧學平律師”的網友針對張教授的回應,進行了五點回應。
“鄧學平律師”進行了回應 圖片來源:微博
“鄧學平律師”表示:首先,寫作是有基本規範的。比如:不能是病句,不能有錯别字,不能有标點符号錯誤等。寫作規範是有基本标準和共識的,否則語文老師就沒辦法批改作業了,北京大學也就不需要中文系教授了!
第二,網友的相關批改,實際上就是一個語文老師的視角。張教授認為他的微博表達沒問題,隻是有人不喜歡他的内容,他的這個觀點我無法認同。
第三,我同意微博表達可以更随意,也能接受存在個别錯誤。但是張教授那篇微博,隻有百餘字,卻有十餘處錯誤,确實超出了正常人的接受範圍。我相信,沒有人會在發微博時故意寫病句,故意寫錯别字,故意用錯标點符号。究其實質,可能還是日常寫作習慣和寫作水平的問題。
第四,微博表達具有一定的公共性,不完全是個人私事。尤其張教授是實名認證的微博大V,是中國最著名的高等學府的中文系教授,他應當是中國中文的門面,對中文寫作和中文傳播負有社會責任。遺憾的是,他的那篇微博内容以及他後續的兩篇回應,都讓人感到失望。很多人都覺得他呈現出來的表達,跟他的身份不符。
第五,我想說:我不認識張教授,平時也不怎麼關注他的言論。這個修改,我是在朋友圈看到的。我之所以轉發,完全是對事不對人,對文不對人。我無意,也不可能去挑戰張教授的權威。如有冒犯,還請海涵!
“鄧學平律師”資料标注是上海一家律所主任 圖片來源:微博
上遊新聞編輯查看微博資料看到,ID為“鄧學平律師”的網友,為紅V标注,簡介注明是“上海權典律師事務所主任”,微博标簽是“熱門法律博主”,有75.9萬粉絲,微博标注:昨日發博8條,閱讀數10萬 。
上遊新聞根據微博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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