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顔悅色能帶上高鐵?近日,湖南長沙的飲品“茶顔悅色”因被跨省代購再次受到各界關注有網友爆料,有一些人專門從事代購奶茶業務,代購人從長沙通過外賣平台購買奶茶,然後乘坐高鐵返回杭州奶茶到達杭州後,客人通過閃送取貨,一趟就可以賺到3000多元(據7月15日《法治周末報》),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茶顔悅色能帶上高鐵?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近日,湖南長沙的飲品“茶顔悅色”因被跨省代購再次受到各界關注。有網友爆料,有一些人專門從事代購奶茶業務,代購人從長沙通過外賣平台購買奶茶,然後乘坐高鐵返回杭州。奶茶到達杭州後,客人通過閃送取貨,一趟就可以賺到3000多元(據7月15日《法治周末報》)。
這真是個生财之道:代購人借助飲品的名氣、高鐵的便捷、異地消費者的特殊需求,再加上自己的奔波,四相結合,竟能産生如此可觀的效益!
他們憑什麼掙錢這麼容易?這恐怕是很多人的“第一問”。
其實,細細算下來,這些代購人掙的也是一份辛苦錢(當然也有聰明錢),實際上未必有那麼多。有人算了筆賬:假如兩個人坐高鐵從杭州東到長沙南來代購,一趟代購200杯,除去車費、幹冰、泡沫箱等支出,兩個人大概可賺2500元。——但這裡面還沒算上代購者的時間成本、勞動成本和相關風險,實際操作下來,未必如紙面上那麼賺錢。
這麼掙錢是否涉嫌違法?這應該是更多人的“第二問”。
讓我們來分析一下,這樣一次代購活動實際涉及三份民事合同:一是代購人與委托人之間的代理合同,這是一種平等自願的民事合同,隻要雙方意願真實、所涉内容不違法,便合法有效;有人認為這種代購“隻能限于熟人、朋友之間”,這種說法并無法律根據。二是代購人與“茶顔悅色”之間的買賣合同,這也沒什麼好說的。三是代購人與高鐵之間的客運合同。據高鐵工作人員稱,按照鐵路部門相關規定,旅客乘坐高鐵時可以攜帶常見的液體,如飲用水、飲料等。隻要每人攜帶重量不超過20千克,在進站口進行部分試喝後,是可以帶上高鐵的。可見,客運合同也沒問題。——既然代購所涉上述三個合同都合法有效,貿然去斷言這種代購“涉嫌非法經營”,顯然有點武斷了。
“食品安全大于天”,這句話用在此類代購上倒是再恰當不過。
“茶顔悅色”稱,他們的奶茶都是現調現做,保質期很短,保存條件也很苛刻,一杯現調奶茶經過高鐵、大巴等交通工具,在沒有合适穩定的儲存條件的情況下進行長途運輸,有極大的食安風險。
相信這個說明足以引起部分異地消費者的冷靜思考。但這份說明也還有值得深究和需要完善之處:第一,一般情況下,“茶顔悅色”飲品是現調現做、現買現喝的,“保質期很短”是可信的,但如果能給出一個更具體的數據會更好。比如什麼溫度下冷藏的話,多長時間影響口感?多長時間過保質期?給出這樣的具體數據,一方面可以讓異地消費者更方便計算,同時,标明保質期,也是食品企業對所有消費者應盡的提示義務。第二,“茶顔悅色”的保存方法應該也不在商業秘密的保護範圍之内,因為對于食品如何保存,一般是正常生産者對消費者應當公開的内容,須知,就算本地消費者,也不能排除“過會兒再喝”的情況存在。
飲品生産者公布上述相關準确資料,不但對其自身健康、規範發展有利,對異地消費者有利,也影響着代購行為的合法性問題。有了保質期與保存條件的具體數據,代購行為是否合法、代購飲品是否健康的問題就能得到确定答案;也隻有如此,代購者對消費者是否構成違約乃至侵權的問題才能得到澄清。當然,相關數據是否科學精準,可能還需要相關部門認定,那是另外一個問題。
由上可見,“代購也能這麼掙錢?”這樣感性化的疑問可能隻是個“幹擾項”而已。此類代購行為是否合法、是否安全,還有待進一步的客觀證據與理性判斷。
來源:檢察日報客戶端
文字:柴春元
來源: 檢察日報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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