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我國60歲以上人口數量已經達到2.64億,占全國總人口的18.7%,其中65歲以上人口數量就達到了1.9億,占全國總人口的13.5%,可見人口老齡化日益加劇,養老問題成了全社會廣泛關注的重點,也是一大難點。
大家都知道,養老金是大部分退休人員唯一的經濟來源,養老金的多少直接決定着退休人員生活質量的好壞,可見養老金的重要性。那麼,1949-1969年,農村交過公糧的農民該不該領取養老金呢?關于這個問題的讨論一直沒有停止過,對于交過公糧的這一特殊群體,該不該領取養老金都有相應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幾點,你同意嗎?
第一、沒有繳納養老保險,不該領取養老金
在社保法中明确表示,參加養老保險繳費滿15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後,就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這個規定對于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都是一樣的,隻不過二者的年齡界限不同而已。其中,城鎮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性60歲退休,女幹部55歲退休,女工人50歲退休。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領取的年齡界限統一為60歲。
如果嚴格根據社保法來看,部分交過公糧的農民确實沒有繳納養老保險,确實不應該領取養老金。但另一方面,很多人認為應該給他們發養老金,首先他們之所以沒有繳納養老保險,是因為那個年代還沒有養老保險制度,等到了養老保險制度正式實施時,他們已經老了,無法一次性補繳。其次,他們雖然沒有繳納養老保險,但是他們每年将最好的糧食上交國家,能不能算變相地繳納了養老保險呢?現在雖然已經不用交公糧了,但小編對于那段歲月還是記憶猶新,每年玉米收回來後,選出最好的一部分曬幹,用馬車拉到公社去上交。
第二、農民為國家建設做出巨大貢獻,理應受到照顧
交過公糧的農民,大多是見證了祖國從一窮二白,一步一步走到今天的繁榮富強,這一系列的蛻變,離不開農民的無私奉獻。像當初的義務出工出力、修橋、修大壩等,都離不開農民朋友的艱辛付出,所以,農民為國家發展做了巨大貢獻,理應得到照顧,發放養老金也是理所當然的。
第三、農民有土地,可以自給自足
有一種反對給農民發放養老金的聲音認為,農民有土地,可以自給自足。但是,農民靠種地為生,在年輕的時候确實可以自給自足,至少基本生活沒問題,但是根本存不下錢。每個人都會老去,随着年齡增大,加上長期的勞作,老年的農民身體很難再繼續種地了,那時候怎麼辦,拿什麼來養老呢?所以,農民确實有土地,但以地養老卻是不現實的,如果沒有養老金,老農民的生活将會非常困難。
你認為交過公糧的農民該不該領取養老金呢?歡迎留言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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