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該車牌号未錄入小區門禁系統,保安不放行,車主大鬧,不但将車停在入口,還開來另一車堵住出口,嚴重影響周邊路段通行
近日福州倉山連發兩起堵路事件,警方介入,将三人拘留N海都記者 吳臻 通訊員 張甯 林斌 郭金彬
海都訊 駕駛一輛車牌号為京NCE758的車輛,想要開進自家小區,可小區門禁系統沒有錄入該車牌号,車輛理所當然地被擋在門外。車主一氣之下,将豪車停在入口處,同車女子則下車,開來另一輛車牌号為閩ADA251的小車,堵住小區的車輛出口。這一鬧,小區周邊路段瞬間堵成“停車場”。日前,福州倉山區連續發生兩起因業主不配合物業管理引發的堵路事件,嚴重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倉山警方依法采取強制措施,其中三名涉事人員被行政拘留。
小區門口堵起了長龍
倉山萬達小區 警察趕來多次警告,車主卻出言辱罵11月6日上午10時30分,福州金山派出所接到報警稱,倉山萬達小區亭頭路一側的車庫出入口,被業主車輛堵住,影響到周邊路段通行。“在報警前,物業已和業主溝通,但未果。”民警表示,他們了解到,業主叫薛某能(男,41歲,福清人),當時駕駛一輛北京牌照的捷豹小車,打算從亭頭路的車庫入口駛入小區地下車庫,由于該車輛信息未錄入物業管理系統,被物業保安拒絕放行。
薛某能與保安發生激烈争執後,直接将車堵在車庫入口。随後,同車的大姨子王某華(女,45歲,福清人)步行進入地下車庫,駕駛另一輛現代小車,堵住車庫出口。接着,薛某能和王某華拒不理會物業工作人員及其他車主的勸說,鎖車離去。
由于亭頭路是單行道,回家的業主都要從金榕南路右拐進亭頭路,然後進小區。“亭頭路是一條兩車道的單行道,車庫的出入口被堵後,回家業主隻能将車停在路面上等待。”業主黃先生說,當天民警趕到現場時,金榕南路上已經排起車流長隊。
民警立即多次電話聯系車主薛某能和王某華,但兩人均拒接聽。
最終,在物業工作人員上門催促下,11時45分許,薛某能和王某華才來到地下車庫的出入口。民警依法正告兩人,堵車行為已導緻交通擁堵涉嫌違法,責令兩人馬上将車移開。但他倆認為事情不嚴重,且認為該事件中物業存在問題,對民警的警告充耳不聞,并表示拒不配合,态度蠻橫,更出言辱罵。
小區周邊有一所小學(倉山區第七中心小學),此時正是學生放學時間。考慮到學生安全,以及排隊車輛被滞留近一個小時的交通秩序,民警依法對薛某能和王某華采取強制措施,取得車輛鑰匙,将車輛移開。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倉山警方對薛某能和王某華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
盛景黃山小區 沒交停車費被攔,還叫親屬一起堵路無獨有偶。11月11日上午8時30分,倉山城門鎮盛景黃山小區業主林某平(女,41歲,福州人),因未繳納停車費被物業保安攔下。一怒之下,林某平不僅用車輛堵住小區出口,還讓丈夫陳某清(男,46歲,福州人)和堂妹林某燕(女,27歲,福州人)各駕駛一輛小車,一起來堵路。
當天上午9時許,小區内已堵了十多輛小車。“小區的停車費每月70多元。”民警表示,小區一共有兩個門,林某平和其丈夫的兩部車輛堵住了前門,林某燕的車輛則堵住了後門。民警趕到現場時,林某平和其堂妹在大門附近,陳某清則不在,事後根據陳某清本人自述,其鎖車後便離開了小區。
民警立即責令将車移開,在場的兩名女子較快地就把車移開了。當天上午9時20分前後,陳某清來到現場移車。因三人的行為構成了擾亂公共秩序違法,倉山警方依法對陳某清處以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考慮到三人家中尚有未成年子女需要照料,警方依法對林某平、林某燕作出罰款兩百元的處罰。
編輯:李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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