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米長床七人睡,失足男兒齊相會。形(刑)期長短各不一,好好改造奔社會。到(倒)計時還有九十天。”
8月2日,欽州靈山22歲男子韋某因醉駕被逮捕後,随即在微信朋友圈寫“詩”感慨,悔不當初。
2021年9月21日淩晨2時33分,韋某駕駛一輛二輪摩托車在靈山縣城撞傷行人梁某。韋某稱,他吃晚飯時喝了不少酒,飯後到酒吧又喝了啤酒,之後在回家途中撞了人。
經交警調查,韋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經檢驗,他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27.74mg/100ml,已達醉酒标準。韋某負事故全部責任。
同年11月15日,韋某涉嫌危險駕駛罪,被靈山縣公安局立案偵查和取保候審。今年1月11日,靈山縣人民法院對韋某判處拘役三個月并決定逮捕。
在取保候審期間,韋某潛逃到廣東,後被列為網上追逃人員。7月24日,韋某在廣東東莞市被抓捕歸案,8月2日被靈山縣公安局執行逮捕。在被送進看守所前,他被準許用手機向家人說明情況,于是他在朋友圈寫下了這首“詩”。
南國早報記者鐘小啟通訊員覃成朝
來源: 南國早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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