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保障好困難群衆基本生活,連日來,湖北省出台多項措施,對困難群衆進行救助幫扶和發放補貼。
17日,湖北省民政廳聯合省财政廳印發通知,對保障困難群衆基本生活作出部署安排。
《通知》中明确,在今年8月底前,要為所有低保對象按照當月補助水平、特困供養人員按照當月基本生活标準,增發一次性生活補貼。
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可為臨時生活困難群衆按照不低于一個月城市低保标準,發放一次性臨時救助金。要加大未參保失業人員等遇困群衆臨時救助力度,幫助其渡過生活難關。要及時下撥臨時救助備用金,适當提高中高風險區域鄉鎮(街道)備用金下撥和審批額度。要用好低收入人口預警監測信息平台,壓實村(社區)組織主動發現責任,加強主動發現機制建設。鼓勵通過告知承諾制确認救助對象,實行社會救助申請“全省通辦”“一網通辦”,進一步提高救助的可及性、時效性。
7月13日,湖北省民政廳出台22條措施,推動做好“穩經濟、保民生、兜底線”工作。包括兜實兜牢民生保障底線、大力推進民生項目建設、提升基本公共服務水平、積極開拓民政就業崗位、全力服務市場主體發展、切實保障民政發展安全6個方面。
其中,在第一個方面“兜實兜牢民生保障底線”中,提出要加強困難群衆救助幫扶,為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增發一次性生活補貼。
并且持續推進孤兒養育标準自然增長機制建設,推進兒童福利機構優化提質和創新轉型高質量發展;推進特困供養服務機構、公辦養老機構改革,全面建立特殊困難老年人巡訪制度;認真開展“夏季送清涼”專項救助,加強救助尋親、落戶安置,做好流浪乞讨人員救助;全面提升殘疾人福利水平,按時足額為困難殘疾人和重度殘疾人發放生活補貼和護理補貼;引導慈善組織針對困難群體開展救助幫扶,依托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慈善組織建立鄉鎮(街道)社區公益基金。
7月13日,武漢市發改委轉發湖北省發改委等六部門《關于進一步健全社會救助和保障标準與物價上漲挂鈎聯動機制的通知》。
該《通知》說明,自2022年8月1日起,當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單月同比漲幅達到3.5%或CPI中的食品價格單月同比漲幅達到5.5%時,武漢市人民政府将對困難群衆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進行價格補貼,即對城鄉低保對象、特困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以及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兒童人群發放補貼。
(長江日報大武漢客戶端出品 資料來源:湖北省民政廳網站、湖北省财政廳網站、武漢市發改委網站 編輯整合:鄭曉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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