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醫療機構應當設立預檢分診點或傳染病診療點,具備消毒隔離條件和必要的防護用品,嚴格按照規範進行消毒和處理醫療廢物。
2、從事診治病人的醫務人員應當嚴格遵守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認真執行臨床技術操作規範、常規以及有關工作制度。
3、各科室的醫師在接診過程中,應當按要求對病人進行傳染病的預檢。預檢為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應當将病人分診至感染性疾病科或診療點就診,同時對接診處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4、根據傳染病的流行季節、周期、流行趨勢和上級部門的要求,做好特定傳染病的診治工作。初步排除特定傳染病後,再到相應的普通科室就診及治療。
5、對呼吸道等特殊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應當依法采取隔離或者控制傳播措施,并按照規定對病人的陪同人員和其他密切接觸人員采取醫學觀察及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
6、不具備傳染病救治能力的,應當及時将病人轉診到具備救治能力的醫療機構診療,并将病曆資料複印件轉至相應的醫療機構。
疫情數據安全管理制1、直報領導小組由主管領導直接領導,科長負責管理,疫情室工作人員負責具體工作,共同做好全院疫情直報和網絡安全工作
2、疫情網絡計算機必須專機專用,堅持保密制度。
3、疫情網絡計算機未經上級同意不得連入其它任何網絡,禁止随意更改通訊協議和參數。
4、疫情網絡計算機發生故障,應首先報主管領導,由設備科安排維修,以免洩密。
5、疫情網絡計算機不得随意使用外來軟件或來曆不明的軟件。
6、疫情網絡計算機應安裝殺毒軟件和防火牆,堅持每周殺毒。
7、網絡直報信息系統必須每月更改密碼,嚴防洩漏。
8、定期對疫情直報網的數據進行備份,每月備份一次,年終對全年數據進行統一備份。(下一年的3月)
9、備份的數據應包括傳染病個案。做好備份的記錄,包括備份到的盤,日期、備份人、備份的内容等。
10、備份數據以XLS文件形式導出,保存在光盤或系統盤以外的硬盤中。
結核病等傳染病防治歸口管理制度為保障人民群衆身體健康,預防和控制結核病的傳播與流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結核病防治管理辦法》和《開封市傳染病病人收治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1、公共衛生科和各科室承擔結核患者和其他傳染病患者的發現報告及轉診工作。
2、各科室(住院、門診)對發現的肺結核患者和疑似患者應填寫傳染病報告卡和轉診單,于24小時内上報公共衛生科,并在本科室的傳染病登記本上記錄,轉診單和記錄保存3年。
3、公共衛生科承擔各科室上報傳染病病例的網絡直報工作,并做好記錄,資料保存3年。
4、我院科室任何人不得擅自為患者進行抗結核治療和其他傳染病的治療,違者給予行政處罰。
5、對于在我院經過抗腫瘤治療後,需要進行抗結核治療和其他傳染病治療的患者,要給與轉診或會診及建議治療。
6、發現結核病例及時上報并轉診到位的,每位獎勵10元。凡是發現延誤、瞞報及沒有及時轉診者将罰主管醫生50元。發現其它傳染病例并及時轉診的,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獎勵。
7、對違反本制度的個人,醫院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結核病防治管理辦法》和有關規定給予通報和罰款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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