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買車,這可是一件人生大事,不少人都是相當謹慎,可就算這樣,還是難免有意外情況發生,比如前段時間的奔馳事件。有這麼一句話說得好,買車之前你是上帝,掏完錢之後你就是弟弟,一點也不假。今天小編就來給大家說說,新買的車剛開出4S店就發現了問題,我們應該怎麼辦!
一般這種情況分為好幾種,如果4S店在賣車之前,就知道車子存在故障,并且故意隐瞞,不僅可以退車,并且還可以退一賠三。但如果4S店并不知情,就比較難辦了。
在汽車三包政策第二十條,對車輛的退換作出了明确的規定:4S店在開具發票的60天之内,或者車子行駛3000公裡以内,出現轉向系統失靈、方向盤不好用、制動系統失效、刹車不靈、車身開裂、燃油洩漏等情況的,車主可以選擇退車,或者免費換車。
那麼,除了剛才說的那些故障之外,如果車子的發動機、變速箱、轉向、刹車、懸架等等關鍵零件部位出現故障,三包政策也給了4S店一個補救的機會,由4S店給用戶免費更換。
不過大家别慌,還有兩種情況可以要求退車換車的,其中一種就是,如果新車出現故障,去4S店進行維修,反複修不好,我們也可以要求退換車。最後一種退換車的情況,是車子碰到疑難雜症了。
三包政策也有規定,如果車子因為同一個質量問題,累計修理了5次,或者是老修不好,修理時長累計超過了35天,也是可以要求退換車的。
其實這件事,單單不說别的,就隻是我好端端買個新車,買來就出現了問題,一下就讓消費者對這個品牌失望了,下次你還會買嗎?往往4S店隻能做到挽回他們的損失,并做不到站在我們消費者的位置去為我們設身處地的考慮,大大降低了我們消費者的滿意程度。
你那麼多車子在賣,你退一台、換一台,真的影響有那麼大嗎?如果真的質量有問題,你給用戶退了,你去找廠家去退,廠家會不給你退嗎?小編覺得這個問題還是要像社會呼籲一下的。
什麼都按照三包法來,三包法怎麼樣就怎麼樣,那麼高端品牌到底是什麼意思?服務比人家好嗎?消費者因為你的服務和品牌,給了你們最大的信任,最後既沒有買到服務也沒用買到舒心。
前面說的還是4S店并未知情車子有故障的情況下,現在說說更不道德的一種情況。車輛運輸過程中出現了問題,導緻車子有了問題、瑕疵,緊接着4S店偷摸修好,裝作新車賣給你,這時候我們一定要進行維權,不單單是退換,應該要求退一賠三,因為這已經屬于涉嫌合同欺詐,三包法已經解決不了了。
如果車主因為這個故障還發生事故,并且受傷了,甚至是導緻身故了,還有權要求4S店賠償最高2倍的損失。
前段時間轟動全網的奔馳事件,這件事情也是明确寫在三包政策裡面的,屬于立即免費退換車的故障。但4S店為了減少損失,才堅持隻給更換發動機,最後釀成得不償失的後果。
不少朋友看到這兒,可能會想說,商家最常用的招數就是不承認,萬一4S店不承認質量問題怎麼辦呢?并且說責任在你呢?
不要慌張,其實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裡面有規定的,如果車買來6個月内發生故障,4S店或者廠商不承認這個故障是車子本身的質量問題的話,是将由4S店或者廠家來進行舉證,并且是權威舉證。
消費者應該如何維權?
說到最後,新車如果真的出現了問題,我們究竟應該怎麼進行維權呢?第一步,我們還是要先和4S店協商來進行處理的。4S店如果能完全按照規定處理,那問題還算簡單,不過總有一些不合規範的4S店,店大欺客,對我們問題不予解決,并且一拖再拖,那我們還可以找消協、市場監管局來投訴。
如果依然無法解決問題,隻有起訴這一條路了,如果最終勝訴,連訴訟費都可以一并要求4S店承擔,前提是你有時間的話。
再下一步,如果車子的問題解決好了,我們作為消費者,現在不是提倡說什麼購物體驗嗎,這個體驗還是很不愉快的,我買的新車,你給我一個故障車,我什麼心情呢?時間浪費了不少吧?索要一些額外賠償再正常不過了,或者送幾次免費保養之類的,你們覺得呢?
但為什麼有些店就是死豬不怕開水燙呢?開店不是靠消費者活着嗎?為什麼還會出現銷售、4S店比消費者更牛呢?出現問題全推在消費者身上,讓我們自己承擔呢?
我覺得漏油這事情,已經不光是一單生意黃掉了,它扯出了一系列,諸如這種亂收費的事情。銀監會保監會都出來了,汽車廠家的形象也會有很大的影響。
總的來說,能不能讓4S店退車退錢,取決于車子到底出了什麼故障。不過大家一定要記住,如果4S店在推卸責任,我們必須要讓他拿出權威的證據,證明我哪裡做錯把你的車開壞了,不然這輛車就是質量上的問題,記住這一點,走哪兒都少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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