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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邊捕魚捉蝦

健康 更新时间:2025-01-30 03:46:53

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 楊一凡 通訊員 張科頂

近日,蕭山瓜瀝派出所城區警務室隊員巡邏至瓜瀝鎮進化村生産灣河附近時,發現一名男子正在河邊捕撈水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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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控畫面中男子可以看到正在河邊捕撈

2名隊員向所裡彙報情況,封盛副所長安排綜合指揮室調取周邊監控,固定證據,随後指令開展現場查處。

隊員們迅速上前将男子控制,現場查獲網兜一隻,河蝦0.2斤和河蟹等漁獲物,還有可疑空藥瓶一隻,瓶身标簽寫着“溴氰菊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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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現場查獲的漁獲物及空藥瓶

“你用這個做什麼?”

面對隊員質問,男子嗫嚅着回答:“用來藥蝦的。倒河裡,很快蝦就浮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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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交代自己的違法事實

經查,嫌疑男子屈某某(34歲,貴州人)。當天閑來無事,便拿着家中剩下的藥物,在進化村生産灣河用“毒漁”方式非法捕撈。

被抓獲時,屈某某已将瓶中剩餘的溴氰菊酯全部倒入生産灣河水中。

屈某某明知該區域屬于禁漁區,卻辯稱他理解的禁漁是禁止捕魚,沒有說不能捕蝦。民警問其這樣毒來的蝦能做什麼?屈某某稱自己想吃。“聽說那條河的蝦很靈的,吃了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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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區域屬于禁漁區 還樹立了公告牌

經專業機構鑒定,8月31日,鑒定結果證實屈某某倒入河中的确是“溴氰菊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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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專業機構鑒定 屈某某倒入河中的就是溴氰菊酯

屈某某的行為已涉嫌非法捕撈水産品罪。

夏季,往往是非法捕撈較為活躍的時節。蕭山警方會同漁政部門加大巡查打擊力度。今年7至8月,共查處非法捕撈人員14人。

7月7日淩晨,厲某某(38歲,蕭山人)等人在進化鎮進化溪天樂村段水域進行電捕魚時,被執法人員當場查獲。現場查獲黑魚、小雜魚等漁獲物3.0千克以及锂電池一體機、電捕網兜等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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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查獲的漁獲物和工具

7月28日,蜀山派出所接漁政部門移交案件:今年6月,丁某某(29歲,安徽人)等人在蜀山街道魯公橋第四橫河水域電捕魚,被工作人員當場查獲,現場查獲鲫魚、雜魚、泥鳅等漁獲物1.0千克以及锂電池一體機、電捕網兜等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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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某某捕獲的魚類和捕撈工具

7月30日,胡某某(58歲,蕭山人)在甯圍街道新安村機場公路北側利群河水域進行電捕魚,被執法人員當場查獲。現場查獲小鲫魚等漁獲物若幹以及锂電池一體機、電捕網兜等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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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某某的捕撈工具

“電漁”、“炸漁”、“毒漁”是一種嚴重違法行為,對生态環境和人身安全都有極大危害。魚蝦即使沒被電死,也大多喪失了繁殖能力,食用這些魚蝦也會對人體造成危害。

我國刑法規定,違反保護水産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産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最高檢、公安部的相關規定明确,違反保護水産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産品,涉嫌有規定情形的,将予立案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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