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最前線獄中面對面死亡名單?北京一男子同時擁有北京市交通管理局通行證、國安部特别通行證、央視采訪牌等多個證件,甚至還有持槍證,他到底是何方神聖?,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法治最前線獄中面對面死亡名單?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北京一男子同時擁有北京市交通管理局通行證、國安部特别通行證、央視采訪牌等多個證件,甚至還有持槍證,他到底是何方神聖?
2018年7月間,徐某通過互聯網渠道向他人購買人民警察證及北京市國家安全局證件等僞造的證件。
2021年5月13日,徐某經電話傳喚後自行到案,從其處起獲北京市交通管理局通行證1張、國安部特别通行證1張、警備通行證1張、中央電視台新聞采訪牌1張、紀檢監察報通行證1張、外交事務機要管理局通行證1張、警官證1張、新聞采訪證1張、北京市國家安全局證件1張、持槍證1張等,上述證件均系僞造,現扣押在案。
法院認為,徐某妨害社會管理秩序,買賣僞造的國家機關證件,其行為觸犯了刑法,已構成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依法應予懲處。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檢察院指控徐某犯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确實、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鑒于徐某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所犯罪行,系自首,當庭自願認罪認罰,法院依法對其所犯罪行從輕處罰。辯護人的相關辯護意見,酌予采納。綜合考慮徐某所購買僞造證件的性質以及其整體行為的社會危害性,不宜對其宣告緩刑,辯護人的相關辯護意見,不予采納。在案物品依法處理。
綜上,根據徐某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以及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一款、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六十一條、第四十二條、第四十四條、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第六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一條之規定,徐某犯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被判處拘役五個月,罰金人民币三千元。 在案之僞造證件依法予以沒收。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宋霞
編輯/白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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