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救命:
無論出現什麼嚴重的情況,也不管是何種原因所造成的,如果病兒呼吸、心跳已很不規則,快要停止或剛剛停止時,當務之急就是要設法暫時用人為的力量來幫助病兒呼吸,以期恢複病兒的自主呼吸;幫助他心跳,以維持其血液循環。
在常溫下,呼吸、心跳若完全停止4分鐘以上,生命就會岌岌可危;超過10分鐘,很難複蘇。因此,當病兒的呼吸、心跳發生嚴重障礙時,如果遲遲不作急救,隻等醫生來救,或者送到醫院再救,往往會造成不可挽回的後果。一旦失去了挽救病兒的有利時機,即使是多麼高明的醫生和先進的醫療器械,也都是無能為力的。因此,在這十來分鐘的時間裡,要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髒擠壓的急救措施,這是最重要的兩項救命方法,家長一定要學會它!
在搶救垂危病兒時,家長對一些容易消除的緻病因素也應該采取措施。如遇到外傷大出血、動脈血管破裂時,要立即設法止血;冬天如發生煤氣中毒,要立即打開門窗,或将中毒的孩子抱到其他房間,以使病兒不再吸入一氧化碳等等。
二、防殘疾:
就是在搶救垂危病兒生命的同時,要盡量防止病兒日後留下殘疾。如果我們在急救時處置不當,有些奄奄一息的病兒生命雖然得救,有時卻會遺留下殘疾,造成終生不幸。如兒童發生摔傷時,常緻脊椎骨折,當疑有這種骨折時,應嚴禁患兒走動,轉運時一定要用門闆之類的木闆擔架擡送。但是,有些家長往往因為缺乏常識或者疏忽大意,仍讓患兒走動,或用繩索、帆布等軟擔架擡送病兒,甚至背挽抱扶,使得病兒的脊椎骨折,随着體位的繼續活動而損傷脊髓神經,造成終生截癱。
當遇到各種化學燒傷,傷及眼睛、食道等處時,在現場要及時用大量清水沖洗,決不可等到醫院再處理,以免使組織受到嚴重的腐蝕燒傷,以緻使眼睛失明或食道形成疤痕。
三、少痛苦:
就是指在現場急救中盡量減少病兒的痛苦,因為意外災害的損傷往往是很嚴重的,常常給孩子身心帶來極大的痛苦。如各種燒燙傷、骨折,疼痛劇烈,甚至會造成休克,加重病情。所以在可能的情況下,要盡量做到減少病兒的痛苦,在搬動、處理時要輕柔,語言要溫和(有些孩子病危時神志尚清),不要認為反正是救命要緊,其他方面就不管不顧。先救命,防殘疾,少痛苦,雖有主次、輕重之分,實際上也是統一的相輔相成的整體措施,家長遇事時,要冷靜地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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