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NFT侵權案審判
2022年4月26日是第22個“世界知識産權日”,國内諸多知産論壇、沙龍也将“NFT/數字藏品的版權保護”列為近期議題之一。
一方面,NFT因其唯一性、不可篡改性被衆多創作人認定為知識産權保護的最有力武器,緩解維權難,賦能創作者經濟;另一方面,不少法律人士告訴南都灣财社記者,NFT所有者與數字原件所有者/作者不統一時會引發版權保護沖突,此外由于缺乏對數字原生資産的法律界定,NFT可能引發新的盜版和剽竊形式。
值得一提的是,“中國NFT侵權第一案”也于近期審理完畢,司法部門正對NFT以及NFT數字作品的性質、NFT交易模式下的行為界定、NFT數字作品交易平台的屬性以及責任認定停止侵權的承擔方式等方面,進行積極的探索。
4月20日,杭州互聯網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一起發生在NFT領域的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案,并當庭宣判,判決被告立即删除涉案平台上發布的該侵權NFT作品,并賠償原告公司經濟損失及合理費用合計4000元。
南都灣财社記者注意到,本案被告為杭州原與宙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原與宙公司”),涉案的平台為其旗下的Bigverse。
原告深圳奇策叠出文化創意有限公司(下稱“奇策公司”)發現,用戶在NFT平台Bigverse上鑄造并發布了“胖虎打疫苗”NFT,售價為899元。該作品與藝術家馬千裡在微博發布的插圖作品完全一緻,右下角還帶有作者的微博水印,而奇策公司經作者授權,享有“我不是胖虎”系列作品在全球範圍内獨占的著作權、财産性權利及維權權利。
涉案的“胖虎打疫苗”原畫。 來自作者@不二馬大叔 微博
原與宙公司辯稱其系第三方平台,涉案作品系平台用戶自行上傳,無需承擔責任;其隻有事後審查義務,已經将涉案作品打入地址黑洞,盡到通知-删除義務,所以也沒有停止侵權的必要性等。
不過,法院審理認為,從NFT數字作品交易模式來看,該NFT的鑄造者不僅應當是作品複制件的所有者,而且應當是該數字作品的著作權人或授權人,否則将侵害他人著作權。此外,涉案平台不但在鑄造時收取作品gas(燃料)費,而且在每次作品交易成功後收取一定比例的傭金及gas費。因涉案平台在NFT數字作品中直接獲得經濟利益,故其自然應對此負有較高的注意義務。
基于此,涉案平台不僅需要履行一般網絡服務提供者的責任,還應當建立一套知識産權審查機制,對平台上交易的NFT作品的著作權方面做初步審查,否則應承當相應的法律責任。
南都灣财社記者了解到,Bigverse是國内為數不多支持用戶鑄造發行NFT的平台,大部分數藏平台均邀請藝術家或者擁有IP的相關機構進行創作,一位在Bigverse上的創作者告訴南都灣财社記者,該平台燃料費固定為33元,首次銷售NFT作品平台會收取10%的傭金和33元的燃料費,轉售時則收取5%的傭金、33元的燃料費。
NFT也能買到“赝品”?事實上,國内雖才出現首例NFT侵權判決,海外關于“山寨”NFT早已泛濫,甚至有NFT平台因此停擺。
2021年3月,NFT交易平台Cent,以NFT的形式将推特聯合創始人第一條推文拍賣出290萬美元。今年2月6日,Cent就暫停了大多數NFT交易,原因是大量用戶在銷售他們并不擁有内容版權的NFT,比如出售未經授權的NFT副本、制作沒有内容版權的NFT。
被拍賣出290萬美元的“推文截圖”。 圖片來自網絡。
據業内人士介紹,山寨原因主要是在于目前的确權過程存在明顯漏洞——無法保證NFT上鍊人與底層作品權利人的一緻。
墾丁律所創始合夥人、諾誠遊戲法創始人朱駿超對南都灣财社記者表示,NFT可以通過技術确定某個事物在什麼時候上鍊、由誰上鍊,所以NFT确定的實際上并不是某些具體權利,而是确定了某人在某時間将某物上傳到了區塊鍊上這一事實,“NFT通過區塊鍊技術能對已上鍊的數字内容進行信息溯源,但在數字内容被鑄造NFT之前的資産權屬環節存在漏洞”。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肖飒告訴南都灣财社記者,在NFT平台上上傳歌曲、畫作等藝術作品的用戶可能先上傳侵權作品,并将其鑄造為假定真實的NFT,“購買者此時支付他們認為是真實的NFT,結果卻得到了一個赝品”。
杭州互聯網法院表示,如果NFT數字作品存在權利瑕疵,不僅将破壞交易主體以及平台已經建立的信任機制,而且嚴重損害交易秩序确定性以及交易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導緻交易雙方糾紛頻發,動搖了NFT商業模式下的信任生态。
中國移動通信聯合會元宇宙産業委員會執行主任于佳甯認為,數字藏品平台需要嚴格審核創作者鑄造上鍊時是否存在知識産權侵權行為。
“大量被禁止的内容會讓用戶望而卻步,同時也會引起監管部門的審查”,肖飒表示,針對NFT買家侵權風險,NFT平台上一般會通過專門的協議來對買家對NFT享有的權利作出明确限制和約束,例如,有的平台允許買家在購買NFT的同時,購買底層一攬子版權,有平台則禁止對其平台上購買的NFT進行商業使用。“每個NFT都是獨特的,NFT買家應該在購買前考慮每個NFT平台和每個特定NFT的相關權利限制,避免侵權風險”。
值得一提的是,國家知識産權局局長申長雨在4月24日發布會上表示,目前,知識産權局已經在浙江、上海、深圳等地開展了數據知識産權保護試點,力争在立法、存證登記等方面取得可複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為後續制度設計提供實踐基礎。其中,浙江已經建立了數據知識産權公共存證平台,并開始面向市場主體提供存證服務。
NFT版權歸屬如何界定?德恒律師事務所晏子楠律師告訴南都灣财社記者,雖然“胖虎打疫苗”一案是中國NFT侵權第一案,對NFT領域的知識産權合規和維權有着非常重要的借鑒意義,但從根本上來說,可能還是沒有跳脫《著作權法》的範疇,因為底層作品在現實《著作權法》中有法可依。
打着“唯一”标簽的NFT加密藝術雖然能夠讓數字資産具備唯一性,但無法杜絕抄襲,比如BAYC“無聊猿”的火熱讓國内外各大NFT平台上上演“猿宇宙”,大批主打“猿猴概念”的NFT項目爆發,揮之不去的還有抄襲陰影。
“目前最大的挑戰可能是NFT這一數字原生資産本身是否受《著作權法》保護”,晏子楠解釋道,《著作權法》所稱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内具有獨創性并能以某種有形形式複制的智力成果,通常來說,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需能夠以某種有形形式複制,這就導緻與NFT的獨一無二屬性可能會發生沖突。
此外,南都灣财社記者注意到,NFT版權目前的狀态,更多的是一種發行人單方面的決策,“最終解釋歸項目方所有”,是這類版權的現狀,并且持有NFT的所有權,并不必然擁有指向其作品的知識産權,關鍵還是要回到每一個項目的場景裡,看創作者與購買者達成的契約關系是什麼。
紅洞數藏CEO張貝龍對南都灣财社記者表示,在區塊鍊世界裡所賦予的權利與現實法律是平行的,甚至有時是逆行的。傳統版權更加注重版權的“保護”即把版權通過法律等手段掌握在自己手中,通過授權獲得收益,而數字藏品本質和傳統版權保護邏輯相反,希望更多人喜歡、使用、衍生相關的内容,有更多人關注這個内容後就會産生供需關系的變化,同時就會促成交易的誕生,最終在交易過程中通過版稅的方式在交易過程中獲得收益。
國外有一些項目對知識産權進行了試驗,頗受歡迎的CrypToadz項目使用了CC0(Creative Commons Zero)協議,即創作者沒有保留作品的任何知識産權。CC0之下的NFT就變成了公共商品,任何人都可以使用這些圖像而不擁有它們。類似于人們更熟悉的開源代碼,任何人都可以拿來複制使用,或對其做出修改,形成新的代碼。
業内人士指出,雖然通過CC0放棄了傳統授權的版權收入,但也降低了傳統版權流轉中需要的溝通成本以及防止侵權的監督成本,創作者還可以在後續的每筆交易中拿到一定比例的分成。而對于依賴社區來壯大的NFT作品而言,如果有更多的人去使用它,會拓寬這個産品的價值共識,你手中握有的NFT或将越來越值錢。
數據顯示,CrypToadz自去年9月發行以來,總交易額超2.3億美元。
不過,CC0是否會帶來市場的混亂以及破壞者、套利者泛濫?畢竟迄今為止,這場革命性實驗也隻進行了數月之久而已。而如何從機制層面和法律層面修複NFT在原創确權、版權追責等層面的漏洞,還有很遠的路要走。
統籌:石力
采寫:南都·灣财社記者 葉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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