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條創作挑戰賽#
衆所周知,保健品(包括保健食品和營養、功能食品)不能治病,也不能聲稱治病,那麼,保健品的作用是減少疾病發生的風險,針對身體的健康問題進行調理。服用保健品的主體應該是沒有不良感覺,但是有不良生活方式的人群。比如長期在電腦前疲勞工作的,可以用一些護眼産品,比如多吃少動的,可以用一些減肥或潤腸通便的産品,比如總是喝酒的,可以用一些護肝産品,比如葷菜吃得多水果吃得少的,可以用一些補充維生素的産品……必須說明,當你身體有了不舒服的感覺,再想起吃保健品,實際上已經慢了半拍。
然而,絕大多數消費者選擇保健品的依據不是生活方式,而是自己身體上出現的不良症狀,由此把保健品說成治病藥品的非法宣傳也具有了煽動性和蠱惑性。實際上,如果非要較真,保健品對應的就是一些沒有達到病态的症狀。分清病和症,也就成為了正确選擇和消費保健品的前提。
按照科學定義。在病因作用下,機體自穩調節紊亂達到一定強度或持續一定時間,引起細胞損傷。被損傷的細胞導緻功能、代謝、形态結構紊亂,就是疾病。機體自穩調節紊亂,尚未引起細胞損傷,處于似病非病之間的狀态就是“亞健康”世界衛生組織調查顯示,人類健康人僅占人群總數的5%,病人占20%,處于健康與疾病之間的,亞健康狀态約占75%。保健品的受用人群實際上是5%的健康人群 75%的亞健康人群。
總結起來。和适應藥品的“病”相比,适應保健品的“症”有以下三個特點:
一是症狀偶發。很多不适的症狀是偶爾發生并且是一過性的,比如偶爾的睡不好覺,比如偶爾的排便不暢等等。這樣的症狀可以用保健品加以調理。
症狀單一。一般來說,如果人體的某個部位出現了疾病,大多會引起并發症,而不良症狀比較單一。比如腸道問題,如果炎症會引起疼痛和發燒和腹瀉,這就是病,就必須吃藥治療。而如果隻有輕微腹脹的感覺,就可以吃促進消化的保健品改善。
感覺輕微。适用選擇保健品的症狀一般都比較輕微,不會引起身體的應激反應。不會影響正常的生理活動。而到了持續的,形成痛苦感覺的情形,那一定就得去醫院治療。一些保健品的宣傳中,出現了肚子憋肚脹的痛苦症狀的描述和腰酸背痛腿抽筋的影響正常生活的病态,實際上是非法宣傳。
應當說,憑借着我們的感知和常識,應該能夠分辨出哪些是亞健康範疇的“症”,哪些是需要治療的病。實在是吃不準,就去正規的醫院去檢查确診。病和症雖然有關聯,但畢竟是兩回事,有了病,一定有症狀,就必須去治療;有症狀不一定是有病,确定不是病的,可以食用保健品來調理。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過一個文件《保健食品功能釋義》詳盡解釋了保健食品的每一項功能的機理。雖然這還是個征求意見稿,但是想詳細了解保健食品功能及其對應症狀的人可以看一看。
有一點必須說明,保健品不能防治疾病,但是一旦得了病,也可以吃保健品,有助于減少治療過程當中的痛苦,加快康複過程。隻是千萬記住,病人服用保健品,一定要配合治療,如果得了病隻吃保健品而不吃藥,那一定是一種作死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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