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答
咨詢1: 男方陪産假能否給女方,在休産假及陪産假期間,工資按照什麼計算?
請問男方陪産假能否給女方?在休産假及陪産假期間,是扣工資嗎,還是按全勤計算?解答1:
陪産假隻限男方使用;配偶陪産假期間的工資,按照本人正常出勤應得的工資發給。具體有關工資事宜請您咨詢單位人事部門。
(市衛生計生委)
咨詢2:2016年最新婚假政策是如何規定的?
看新聞說《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已經修改了婚假時長并确定了婚假為10天。我想了解一下1、這個規定什麼時間正式執行?(因為公司說沒有收到相關部門的文件,婚假仍然是3天)2、國企、事業單位與私企在執行方面是否有區别?3、非京籍戶口但在京工作人員是否也能享有10天婚假?解答2:1、北京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自2016年3月24日起施行。2016年3月24日(不含)前,機關、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的職工晚婚的,除法定婚假外,按照原《條例》給予7天晚婚假;2016年3月24日後結婚的,除法定婚假外,按照《條例(修正案)》給予所有依法登記結婚的夫妻7天假期的規定。
2、單位都是一樣,具體政策由單位執行。
3、北京市條例中的獎勵、處罰等等政策原則上針對的是戶籍人口,其他單位員工由單位把握執行。
(市衛生計生委)
咨詢3: 當前北京市關于産假與陪産假的天數是多少?
目前北京市産假有128天和98天的說法,比較模糊。就目前的規定來說:如果5月1日生孩子,那麼執行多少天的産假?産婦可以休息多少天?男方有多少天的陪産假?解答3:
北京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自2016年3月24日起施行。2016年1月1日以後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婦女(包括初次生育、再生育),适用生育獎勵假;2016年3月24日以後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婦女的配偶(包括初次生育、再生育),适用配偶陪産假。
(市衛生計生委)
咨詢4: 請問新修訂的婚假是自然日還是工作日?
1、條例上規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增加的假期是自然日還是工作日,包含周末和法定節假日嗎?2、婚假及增加的假期能否分開休?3、其配偶享受陪産假十五天,陪産假能否給女方休?解答4:1、“除法定婚假外增加的假期7天”一般應當與婚假合并連續使用,使用規定同婚假。
2、“生育獎勵假30天”一般應當與産假合并連續使用,使用規定同産假。
3、“配偶陪産假15天”應當在産婦生産前後連續使用,使用規定同産假。具體的休假規定建議您咨詢單位勞動人事部門;陪産假是照顧男方的假期,由男方休。
(市衛生計生委)
咨詢5:北京市2016婚假的相關規定。
2016年北京市取消晚婚假後,新的婚假是多少天?什麼時候開始實施,有沒有出台相關的文件?如果北京市衛生計生委不發表相關文件的話,工作單位隻能批3天婚假嗎?解答5:
北京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正案),自2016年3月24日起施行。新的條例規定: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7天。2016年3月24日(不含)前,機關、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的職工晚婚的,除法定婚假外,按照原《條例》給予7天晚婚假;感謝您對北京市衛生計生工作的支持、信任和理解。
(市衛生計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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