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龍網北京8月21日訊 (通訊員 趙輕舟)結婚是人生大事,婚紗照更是很多人心中永恒的紀念,為了更好地規避消費風險,北京市工商局朝陽分局提醒消費者謹防婚紗攝影消費中的“陷阱”。
一、不要貪圖優惠盲目選擇攝影機構,拍照前要看攝影機構是否具備營業執照,拍攝項目是否明碼标價。
二、攝影機構承諾的服務内容、價格、規格等要求要以書面形式詳細列出,如果已有格式合同,也要要求修改補充。如照片總張數、放入相冊的張數、相冊的尺寸、頁數和制作要求、拍攝的時間選擇範圍等。
三、預交款項時,應注意“訂金”與“定金”的區别。對于“定金”,《合同法》規定,一方違約時,雙方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如果無約定,經營者違約時,“定金”雙倍返還;消費者違約時,“定金”不予返還。而對于“訂金”,目前法律沒有明确規定,可視為“預付款”,一方違約時,雙方有約定的按照約定執行;如無約定,經營者違約時,應無條件退款;消費者違約時,可以要求經營者退款。主動索要消費憑證,包括發票(或者蓋公章的收據)。
四、與經銷商約定照片、影片等資料的所有權問題。這些資料的版權如歸消費者所有或未經消費者允許,攝影機構不得轉載或使用,對于消費者不認可的作品,商家應當面删除。
消費者在拍攝婚紗照時,應妥善保管好相關憑證,當遇到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及時撥打12315向當地工商部門或到消費者組織投訴,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責任編輯:羅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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