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濟堂财務造假調查結果?營收一度突破百億大關的同濟堂,連續三年的豐厚業績竟是财務造假而來,僅收入一項就累計虛增207.35億元與康美藥業财務造假後進行重組再次起航不同的是,同濟堂将于7月7日終止上市并摘牌截至7月4日收盤,同濟堂的股價已經跌至0.27元/股,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同濟堂财務造假調查結果?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營收一度突破百億大關的同濟堂,連續三年的豐厚業績竟是财務造假而來,僅收入一項就累計虛增207.35億元。與康美藥業财務造假後進行重組再次起航不同的是,同濟堂将于7月7日終止上市并摘牌。截至7月4日收盤,同濟堂的股價已經跌至0.27元/股。
同濟堂三年累計虛增收入超200億元
同濟堂主營藥品、保健品、醫療器械等,客戶對象包括醫療機構、批發企業、零售藥店。2016年,通過重大資産重組的方式,同濟堂借殼啤酒花登陸A股市場。
登陸A股後,同濟堂的業績“表現不俗”,2016年至2018年營收、淨利潤三連漲。2018年,營收突破百億大關,達到108.42億元。根據與啤酒花的對賭協議,同濟堂這三年都“精準完成”對賭目标。對賭協議約定期一過,同濟堂業績也大幅下滑,2019年營收下滑至45億元,淨利潤下滑至1.22億元,當年年報更是被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2020年4月27日,中國證監會正式對同濟堂進行立案調查。2020年7月1日,同濟堂股票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股票名稱變更為*ST濟堂。
據中國證監會調查結果顯示,2016年至2018年,同濟堂通過三家子公司虛構銷售及采購業務、虛增銷售及管理費用、僞造銀行回單等方式,累計虛增收入207.35億元,虛增成本178.51億元,虛增利潤總額24.3億元。
2019年,同濟堂再次通過虛構業務的方式虛增營業收入3.86億元,虛增利潤總額3.86億元,虛增淨利潤2.99億元,占2019年年報中披露淨利潤的226.52%。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同濟堂2019年年報出具無法表達意見的審計報告。
經追溯調整後,同濟堂2017年至2020年連續4年淨利潤為負。其中,2020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為-22.62億元,同比下滑幅度高達2403.1%。2021年業績預告顯示,同濟堂主營業務收入預計僅有7.2億元,淨利潤為-1.41億元至-2.12億元。由于未按期披露2021年年報,今年5月,中國證監會對同濟堂立案調查。
另外,2016年1月至2019年12月,同濟堂在未經過審議程序的情況下,直接或間接通過多家公司累計向控股股東湖北同濟堂投資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關聯方提供非經營性資金25.92億元,年報中并未對上述非經營性占用資金的關聯交易進行披露,也未如實披露公司募集資金存放及實際使用情況、違規擔保并涉訴等重大事項。
今年4月底,同濟堂董事長、董事會秘書張美華,總經理、張美華夫人李青,副總經理及财務總監職務魏軍橋同時辭任。也就在這個月,同濟堂收到中國證監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及市場進入決定書。針對上述違法事件,中國證監會對同濟堂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300萬元罰款;對張美華、李青夫婦給予警告,合并處以500萬元罰款,并采取終身市場進入措施;對魏軍橋給予警告,處以100萬元罰款,并采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
近年來多家醫藥上市公司涉财務造假
近幾年,康美藥業、輔仁藥業、延安必康、爾康制藥、千山藥機等多家藥企都曾因财務造假爆雷。
其中,康美藥業的财務造假事件被稱為A股最大财務造假案。據證監會調查結果,2016年至2018年期間,康美藥業累計虛增營業收入291.28億元,累計虛增營業利潤41.01億元,累計多計利息收入5.1億元。同期,康美藥業還累計虛增貨币資金886.8億元。原董事長馬興田被數罪并罰,一審獲刑12年,并處罰金120萬元;康美藥業因單位行賄罪被判處罰金500萬元,原副董事長、常務副總經理許冬瑾及其他責任人員11人,因參與相關證券犯罪被分别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曾經的醫藥白馬股跌落神壇後并沒有退市。2021年6月4日,康美藥業被裁定重整,由廣藥集團、廣東粵财等共同組成的廣東神農氏企業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出資54億元,成為康美藥業第一大股東,廣藥集團順勢入主康美藥業。今年5月20日,康美藥業撤銷相關風險警示并繼續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ST康美”變更為“ST康美”。
曾經百億市值的輔仁藥業則是因2019年的分紅爽約引出财務造假案。調查結果顯示,輔仁藥業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重大遺漏;2016年發布的重大資産重組文件中存在虛假記載;2018年未及時披露關聯擔保;其控股股東輔仁集團在重大資産重組中提供虛假信息等四大信批違規問題。雖然輔仁藥業在2021年消除退市風險警示,卻因2021年年報未按時披露,股票名稱“披星”,再次站在退市邊緣,連續發布多次退市警示。
延安必康被查出2015年至2018年,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累計達到44.97億元,其在年報中并未披露。除此之外,延安必康通過虛假賬務記賬、僞造銀行對賬單等方式,掩蓋上述關聯方非經營性占用上市公司資金的情況,導緻上市公司相關年度報告披露的貨币資金賬實不符,存在虛增貨币資金情形。其中,2015年年報中虛增貨币資金超7.94億元,2016年虛增貨币資金超20.57億元,2018年虛增貨币資金約8.12億元。因2021年年報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結論,今年7月1日開始,延安必康股票名直接變更為“*ST必康”。
新京報記者 王卡拉
校對 柳寶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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