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個朋友向我咨詢,說企業不同意離職,若員工強行離職則不給員工開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那麼今天就和大家分享關于企業不給員工開具離職證明會産生什麼樣的後果。
企業開具解除合同證明的時間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可以理解為企業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當事,企業應當為離職員工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企業未開具解除合同證明的責任
若因企業原因導緻未能給離職員工依法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企業應當承擔因此給員工造成的損失。
企業未開具離職證明,員工如何舉證
1,新單位入職通知書;
2,新公司因沒有離職證明,不予錄用的證明;
通過上述兩個證據的結合,即可以向企業主張未依法開具解除合同證明的損失賠償;
企業在員工離職時哪些手續是必須要辦理的
1,個人辭職信和解除合同證明書;
2,協商解除協議書和解除合同證明書;
3,解除合同通知書和解除合同證明書;
4,終止合同通知書和終止合同證明書。
以上四種離職情形,應配備相應的手續缺一不可,至于企業的交接手續、離職審批流程等應由企業自主約定。
友情提示:當企業與員工發生争議時,企業應積極主動地與員工協商解決問題,盡量不要将矛盾激化,和氣生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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