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習律師個人工作總結1
xx年初,申請在湖北洪淵律師事務所實習。依據有關規定和要求,在指導律師的指導下,學習律師實務,基本完成《湖北省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實施細則》規定的工作任務。
一、參與當事人咨詢接持活動;
二、閱案并撰寫法律文書;
三、跟随指導律師出席庭審活動;
四、撰寫實習日記和實習論文;
五、參加培訓和法律調研。
經過一年的實習,對律師職業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體會。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确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這不僅是《律師法》對律師的基本要求,也是一名合格律師在執業過程中必須始終遵循的基本原則。在今後的法律人生涯中,我會将思想付諸行動,忠于事實,忠于法律。
一年來,通過從事具體的律師實務,對法律的理解不斷加深,也越來越體會到理論與實踐的差異。一條看似明确的法律規定,運用到現實中,卻問題多多,一個看似簡單的實際問題,反饋到法律上,卻模棱兩可。學習法律實務,辦理各種案件,與不同的人打交道,在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同時,也豐富了自己的知識。看人生百态,觀社會風雲,這正是律師行業的魅力所在。社會在發展,情勢在變化,新的問題,需要新的思維,如果說要做一位合格的與時俱進的律師,那麼,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是非常必要的。
在現實社會中,深感律師的責任和壓力。很多法律現象和法律事實,不是單純依靠法學理論和法律條文能夠解決的,法律本身的漏洞和法律制度的弊端,個人是無法克服的,需要整個法律界以及全社會為之努力,才可能改變。作為一名律師,既要尊重事實、也要恰當運用法律,更重要的是在事實與法律之間尋求平衡。
以上之言語,亦算入門之體會。感謝我的指導律師艾勝英先生!感謝主任律師鄭桂超先生及其律所全體同仁。
實習律師個人工作總結2
在短暫而充實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地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匮乏,本來在學校裡自以為學得還不錯,但一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是多麼的無知,這時我才真正領會到學海無涯的含義,我學到了在學校學不到,掌握不深的東西,對我接下來的學習和今後走向社會參加工作無疑是很有幫助的。。但是,我的缺點也暴露無遺,在今後的學習當中,我會更加注意這方面的加強。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法學需要理論的指導,但法學的發展是在實踐中來完成的。
除了上面已經談到的,還有一點令我感觸頗深,那就是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關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學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的一個基本問題。對于自己這樣一個即将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太多,他們就是的老師。實習隻要有了收獲,那它就是成功的。
或許這次實習的收獲是我本人觀念的轉變。以前曾經認為法學這門學科暗淡無光,現在卻有了一種從未有過的豁然開朗的感覺。我愈來愈發現自己對法學有了興趣和信心。從律師們的身上,我感覺到了他們對法律工作的熱愛,而他們的行動也證明了這一點。
将對正義的追求和自我價值的實現結合在一起,這本身就是一件無上光榮的事情。我想,我今後的路還很長,當下所能夠做的就隻有用大量的理論知識武裝自己,培養法律思維和其他基本社會人文素養。
最後。我想向為我的實習提供過幫助和指導的工作人員緻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實習時間雖然很短,但我從中感觸頗深。這次實習還讓我懂得了為人處世的态度和方式,那就是既要謙虛好學又要适當肯定自己我要感謝淄博大地人律師事務所,感謝實習期間幫助過我的每一個人。
實習律師個人工作總結3
又到一年年末時,不同的隻是這次是對我近一年的實習律師工作而已。發自内心地講,我要非常感謝律師事務所給我實習的機會,尤其是在實習期對我予以了極大的關照,讓我有機會參與各類案件的辦理,盡快熟悉律師的實務操作程序,這讓我有了開始律師理想的良好基矗也非常感謝主任和同事們的幫助和教導,讓我認識、理解律師行業、也正慢慢的融入進律師行業;尤其是律師事務所有這麼好的學習和相互交流的氛圍,使自己的知識和能力正逐步的提高,從而更快地适應律師這一職業。實習期也接近結束,以下寥寥文字,算是對自己實習期工作的梳理和對未來執業的規劃吧。
一、做"人"
要做事,先做人。做律師也不例外。雖然我在做律師之前有過四年的高校教師的工作經驗,身上也沾染了許多自由知識分子的"習性",但是我對重新開始的職業規劃的思路還是比較明确,那就是事事都要重新開始。早上提前到單位打掃衛生,下班之前一定将今天的工作做完,給被接待的當事人端茶倒水,主動幫助執業律師處理案件的細枝末節而從不計較報酬,這些每樣都能圓滿完成;勤勤懇懇、認真負責、小心謹慎、誠信做人,也樣樣都不能少。回過頭來看這一年的律師實習期,我可以自豪的告訴自己,這些我都做到了。
二、做"事"
一年的實習律師經曆,讓我明白了一個道理,細節決定成敗。從避免法律文書中出現哪怕一個錯别字,到裝訂打印材料是訂書釘不能有一點偏差;從案例分析必須關注每一個細微的法律問題,到閱卷必須查清每一個事實情節,無不體現作為一名律師的執業态度和素養。雖然在從事律師這一職業之前已經做好了充足的思想準備,因此不會經曆遠大理想與律師現實的巨大心理落差,但是每天忙忙碌碌的工作,卻很少停下來思考自己對于細節的關注程度,雖然知道自己在細節的處理上仍然還有很多不足之處,但是也很少進行總結。在這一方面,所裡的同事給我樹立了很好的榜樣,大家樂觀積極的心态、融洽的氛圍、勤懇務實的工作作風、專業上精益求精的學習鑽研精神……對我産生很大的影響,我對細節的處理也更加到位,盡管這種轉變是潛移默化的。
三、做"律師"
正如我在我的博客副标題中寫到的,"漫漫實習路,我始終告訴自己我是懷揣着一種理想在做律師"。我自始至終都是把律師作為自己一生的事業去經營,而不是将律師作為發家緻富、滿足自尊心的暫時的一項工作。
近一年的時間以來手機版,我作為一名實習律師跟随所裡的各個律師辦理多種業務。在刑事案件領域,參加張姓被告人盜竊罪辯護,被告人被判緩刑;參加了搶劫罪等辯護,案件以被告人被判處緩刑告終;參加L姓被告人詐騙罪辯護,案件以檢—察—院撤回起訴終結;參加C姓當事人保險詐騙罪二審辯護,案件以二審減刑二年判決終結。同時還參加了其他數十起刑事案件的閱卷、調查取證、書寫辯護詞等工作。
在民事案件領域,參與代理了山東省第一例三鹿受害人索賠的民事案件,還參與了其他數十起人身損害賠償、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産品質量責任糾紛、礦産轉讓合同糾紛的案件,已經熟谙于各類民事案件的辦案流程。在行政和非訴訟領域,參加了數次法律顧問談判,參加了L姓當事人訴某市國土資源局、某縣政府、某縣國土資源局的系列案件的庭審。
訴訟經驗的增加使我認識到,做律師最基本的态度是勤奮和認真。在很多人的印象中,律師是典型的自由職業者,其實不然,律師不僅不是一個輕松的職業,而且還是一個充滿挑戰、需要付出艱辛的工作,獨立、勤奮和認真是一個律師必須具備的執業态度。
四、做"好律師"
就像大學教授也分三六九等,律師也是這樣,每個律師走的路不同,每個律師給自己的定位也不同,自然也有"好律師"與"壞律師"之分,不然何來淨化律師環境之說呢。我想,既然把律師當作一項事業來經營,那麼自然應當走一條規範的律師成長之路,尤其是對于我們年輕律師而言,這一點顯得更為重要。在這種理念的指導之下,我從以下幾個方面做了一些工作:
1、培養自己的終身學習意識和能力。雖然有11年系統的法律學習過程,但是在涉足律師行業之前一直停留在法律規範和法律理論的層面,并沒有真正的接觸實踐中的法律。一年來,通過辦理具體的律師業務,我對法律的理解不斷加深,也越來越體會到"理論上的法律"與"實踐中的法律"的差異。當然面對律師行業競争壓力的不斷增加,面對越來越專業化的律師分工,我也确實确實的感覺到自己所掌握的知識的匮乏。因此,作為一名律師,一定要培養自己終身學習的意識和終身學習的能力。
2、誠信對待每一位當事人。在律師營銷觀念大行其道的時代,越來越多的律師卻都忽視了這樣一種道理:"真誠對待每一位當事人,才是自己最有效的營銷方法。"作為一名實習律師,案源對我來說當然是最重要的,但是我始終有一種意識,那就是"不能為了案源而案源",絕對不能做一個挑訴煽訟者。在采取非法律手段能夠有效解決糾紛的情況下,絕不建議當事人采取法律手段。總之,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内,應當視當事人的利益為先。
3、盡職處理每一件我所代理的案件。我很慶幸自己能夠接觸到各種不同類型的案件,不論案件是哪一種類型,也不論案件是大是小,我都一視同仁,盡職處理每一個案件。這不僅可以使我盡快熟悉各種類型的案件的辦理流程,也使我積累了一定的潛在客戶。給當事人留下認真負責的印象,我想在當事人今後選聘律師時會為我加上不少的籌碼。
美國著名的上訴審辯護律師德肖微茨在他的小書《緻年輕人的一封信》中談到了一個話題,即"好律師能不能也是好人"。至少在一部分人的觀念裡,"好律師"與"好人"是多少是有些矛盾的詞彙。我也曾經參與過為殺人犯罪和搶劫犯罪的當事人辯護,對此也有了一定的感受。其實,律師作為辯護人,法律授予的職責就是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提出被告人最輕、無罪的辯護意見。從這個角度來看,在實踐中,律師為了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在法庭上發表一些在常人無法接受的觀點,其實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因此,做"好律師",也做"好人",并非價值選擇問題,也非是否忠于當事人利益問題,而是個人從業道路的選擇問題。
五、做"大律師"
大律師,算是我給自己的未來的職業規劃。
一年來,自己參與了大量的訴訟和非訴訟業務,這幫助我擴大了視野,增長了見識,讓我對律師這一職業也有了更全面和深入的認識,也讓我更加堅定的把律師作為自己一生的事業來經營。雖然通往"大律師"的道路充滿艱辛,要面對無數的波折,克服許多難以克服的困難,但是我堅信,"志存高遠、腳踏實地",我必能開拓屬于自己的"大律師"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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