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貝殼财經訊(記者于夢兒)“透明質酸鈉”變“透明質酸”,化妝品連鎖店“鷗美藥妝”被處罰。6月28日,新京報貝殼财經記者通過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獲悉,日前,上海鷗美藥妝有限公司因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被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
圖/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網截圖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2021年12月7日,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舉報稱,該企業在其經營的某電商店鋪“omey 鷗美藥妝旗艦”對商品作虛假宣傳。
經查,2021年11月19日,上海鷗美藥妝有限公司在某電商店鋪“omey 鷗美藥妝旗艦”發布“樹予錦葵高保濕精華”商品頁面,頁面宣傳“植萃透明質酸1000倍深度補水”。根據企業提供的《透明質酸的生理功能及其在化妝品和美容保健食品中的應用》論文顯示,透明質酸分子可以吸收和保持水分約為其本身重量的1000倍。企業商品成分表中并無“透明質酸”,而是“透明質酸鈉”,上述頁面宣傳内容易使消費者誤解商品中含有純粹、穩定的透明質酸。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上海市靜安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上海鷗美藥妝有限公司改正并作出如下處罰:一、警告;二、罰款3000元。
公開資料顯示,透明質酸又稱“玻尿酸”,是一種很特别的黏多糖,最早是從牛眼玻璃體中分離出,人體皮膚中也含有大量的透明質酸;透明質酸鈉最早則是從雞冠中提取的物質,也可通過乳酸球菌發酵制得,形态為白色或類白色顆粒或粉末。透明質酸和透明質酸鈉均可運用在化妝品中,主要功能都是保濕。
根據國家藥監局發布的《化妝品生産質量管理規範》,使用具體原料名稱或者表明原料類别的詞彙的,應當與産品配方成分相符,且該原料在産品中産生的功效作用應當與産品功效宣稱相符。
新京報貝殼财經記者登錄該品牌天貓旗艦店發現,目前其銷售的“樹予錦葵高保濕精華”已經停止使用處罰書中指出的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
此外,根據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滬市監黃處〔2022〕012022000089号)顯示,上海鷗美藥妝醫療美容門診部有限公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七條規定,在廣告中涉及疾病治療功能,以及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對此,上海市黃浦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罰款0.34萬元,責令停止發布。值得注意的是,上海鷗美藥妝醫療美容門診部有限公司為上海鷗美藥妝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
天眼查App顯示,上海鷗美藥妝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注冊資本為5000萬元,法定代表人為賈雲鵬,經營狀态為存續,該公司曾涉及多起訴訟。
編輯 李铮
校對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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