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吉林省通化市一位70歲的老太太,患有老年癡呆症,沒有自理能力,今年1月18日,因意識不清,被家人送到了通化市第二人民醫院。
2月1日,正當大年初一,醫護人員開始給老太太輸血漿時,老伴意外發現輸血袋上是A型血漿,可老太太是B型血啊!于是趕緊叫來護士,護士又叫來值班大夫,随後關閉了輸液管,此時老太太已輸入異型血漿10分鐘了。#老人輸錯血漿住進ICU 衛健委介入#
後經當地衛健委介入調查,院方主動拿出調解方案,并承認醫方對患者輸入異型血漿,存在過錯。
那麼,患者被輸入異型血漿,一般來說會産生什麼後果?醫院的過錯,發生在哪個環節?什麼是醫療錯過責任?
血漿是血液去除白細胞、紅細胞、血小闆之後的液體成分,血漿當中有大量白蛋白、凝血因子、球蛋白或者是各種的抗體。
血漿的臨床應用非常廣泛,它可以用來擴充血容量、補充蛋白抗感染,還可以治療各種凝血因子缺乏疾病。
由于血漿中有相應的抗體,如果輸入異型血漿,可能會與患者自身的紅細胞發生反應,出現發熱等輸血反應,其嚴重程度與輸入異型血漿的數量多少有關系。
一般輸入異型血漿,除了觀察短期出現的反應以外,至少還需要觀察一周的反應情況。
實際上,臨床對于血液制品是操作流程,管控是非常嚴格的,其中輸血中的“三查八對”,就是臨床血液制品管理的重要核心制度之一。
所謂的“三查八對”要,就是醫院管理制度要求醫務人員,在給患者輸注血制品時,要對病人的各種信息進行全面核查的制度,避免輸錯引發重大的醫療事故。
其中的“三查”是指
一查血制品是否質量合格,主要是看外觀是否有異常的情況。
二查血袋是否有滲漏,如果血袋有滲漏,就不能夠給患者應用。
三查血制品是否在有效期之内,隻有有效期之内的血制品,才能夠應用在病人身上。
而其中的“八對”是指:
一對患者姓名、性别;二對住院号;三對患者床位号;四對血袋号;五對血型;六對交叉配血結果;七對血制品種類;八對血制品劑量。
最後,“三查八對”還規定,護理人員在執行輸血醫囑時,要求兩名以上的醫護人員,同時核對,确定無誤以後,才能夠把血制品應用在病人身上。
那麼,該院醫護人員輸錯血漿,錯在哪個環節呢?錯在“責任心”這個最大的環節!
根據我國《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管理辦法》第38條規定,醫院及醫務人員違反規定,将不符合國家規定标準的血液用于病人,由縣級以上地方衛健委責令改正。
給病人健康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并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而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46條規定,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争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
如果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健委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也就是說,醫院輸錯血漿,既要給予相關責任人處分;又要給予患者民事賠償。
結語:人命關天,醫療無小事,再嚴格的規章制度,缺少了“責任心”,就形同虛設。親愛的朋友,您同意我的觀點嗎?
每天更新健康熱點,醫療痛點;如果我說的,正是您所想的,那麼,請點贊、轉發、關注朱蕭俊說健康!#健康明星計劃#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