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台州晚報
7月22日下午,台州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命案積案攻堅行動的進展情況。
今年以來,台州公安共破命案積案43起,其中本地22起、外省市21起,破獲20年以上積案28起,10年以上積案14起;抓獲命案逃犯34人;破命案積案數居全省第二、同類地區第一。
7月以來,台州公安連續偵破有重大影響的本地命案積案4起:7月1日,偵破公安部百起挂牌督辦案件——台州“1998-2004”張某傑系列搶劫殺人案;7月17日,偵破黃岩“1986·1·22”李某殺人抛屍案,這是台州迄今為止破獲的時間最為久遠的一起命案積案,長達34年之久。
阿婆倒在柑橘園
7月8日,一架從雲南昆明起飛的飛機在台州路橋機場降落,逃犯張某傑被台州刑警押解下飛機。
張某傑被押解回台州
這些年,張某傑在雲南山裡搭了帳篷住,每到深夜,都用酒精麻痹自己,那些兇殺畫面無數次閃回在他腦海中——1998年倒在柑橘園裡的76歲阿婆、2004年死在出租房裡的16歲少女……
1998年3月12日上午,台州椒江區前所鎮陶家村一片僻靜的柑橘園裡,一名76歲的阿婆被人發現倒地不起,随身财物都不見了。椒江警方勘查現場後,認定這是一起搶劫殺人案。
台州市區兩級公安機關當即成立專案組,對現場附近村莊拉網式排查甄别可疑人員,對案發現場進行多次勘查,提取相關痕迹物證。但因限于當時偵查條件,案件一直沒有突破。
案發柑橘園地附近,就是民警李海華的家。當年,剛從警校畢業的他親眼看着警車穿梭現場、前輩刑警無休奔忙,但沒有想到,命運會将他和這起案子“捆”在一起。
每一年,椒江警方都将此案相關信息拿出來重新梳理研判,對痕迹物證進行比對分析,但一直一無所獲。直到2004年3月,雲南一名16歲少女被搶劫殺害,經比對,兩起案件的嫌疑人被鎖定為同一人——張某傑。椒江警方的追兇之路就此開啟。但張某傑卻“人間蒸發”了。
多年之後,李海華一步步成為椒江刑大的重案隊長,2017年開始,他成為追捕張某傑的一員,足迹遍及河南、江蘇、重慶、廣東、福建、雲南等地。
逃亡中又殺一人
1974年出生的張某傑,家中有哥哥姐姐五人,他最小,排行老六,讀了2年小學就休學在家。1995年10月,張某傑來到椒江打工,1998年在前所鎮一家娛樂城當服務員,收入不高。
1998年3月11日下午,張某傑途經陶家村的柑橘園時,看見一名阿婆,便起了劫财的心思。他打倒了阿婆,把她拖到一棵樹底下,拿走她随身财物後逃離椒江。
聽說廣東工資高,他一路南下,可在那裡待了1個月也沒找到工作。那時,他又聽說雲南好找工作,便坐火車去了昆明。
張某傑在昆明一工地上打零工,化名“張劍”。2004年3月,他又搶劫殺害了一名16歲少女。害怕警察找上門,他沒再用“張劍”這個名字,因為母親姓王,便化名“王天雲”。
躲藏了一段時間後,張某傑逃到雲南曲靖市一個偏僻的山村裡,跟着師傅學栽花。2009年,攢了一些錢的張某傑做起了種花生意,但因經營不善,不到1年就生意失敗了。2010年,張某傑在雲南普洱市認識了羅某英,兩人同居生活,于2013年2月生育了一個兒子。由于張某傑沒有身份證,兩人一直沒登記結婚,2019年5月,羅某英因病去世。
張某傑從不敢暴露自己的真實身份,就連羅某英的母親也隻見過張某傑兩次面。他不敢住在城鎮,獨自住在深山,自己搭了一個帳篷,每頓飯都要喝一點,借酒消愁。
“追兇”锲而不舍
2019年初,台州公安成立專案組再啟“追兇”程序。可是,與老家親人斷絕了聯系的張某傑,卻一直沒有露出馬腳。
今年初,公安部将此系列案列為挂牌督辦案件,張某傑作為公安部A級逃犯被全國通緝。浙江警方成立專案組,全力追蹤。
專案組經過綜合分析研判,認為張某傑仍藏匿雲南昆明及周邊地區的可能性最大。今年5月以來,專案組多次赴昆明與當地警方會商“追兇”工作,并在當地全覆蓋發布懸賞通告。
7月2日淩晨4點,一直在為此案熬夜的李海華,接到了昆明警方的來電,那一刻,他心中的巨石終于放下了:7月1日下午,張某傑在昆明落網!至此,涉及台州、昆明兩地的系列命案積案成功告破。
案件鍊接
殺妻沉屍案
1995年4月19日早晨,臨海市汛橋鎮兩農民在靈江捕魚時,突然發現一具高度腐敗的屍體。死者是一名20多歲的女性,屍表有明顯傷痕,系他殺,死亡時間已有1個月左右。
經調查,警方确認死者為吳某梅。吳某梅夫妻關系緊張,曾有人遇到過她老公王某,他自稱自己與妻子的矛盾已解決,要一個人出去旅遊幾天。種種反常迹象表明: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但他卻一直在逃。
今年,臨海公安再次将此案納入重點攻堅範圍。7月初,臨海警方接到線索:經大數據分析,王某很有可能潛藏在貴州遵義市。在當地警方的大力支持下,7月11日,王某在遵義市播州區馬家灣收費站被民警設卡堵截成功抓獲。
到案後,王某交代,他外出做生意期間,妻子吳某梅出軌了。他曾試圖挽回,但吳某梅提出離婚。王某有個朋友叫陳某,也遭遇妻子背叛,離了婚。二人共同的遭遇讓他們越走越近。二人越說越憤懑,逐漸産生了殺害吳某梅的惡念。
1995年3月中旬的一天,王某将吳某梅騙到臨海城關的租住處,夥同陳某将她殺死。為掩蓋罪行,二人将屍體綁上石頭,沉入靈江。
7月13日夜,陳某在嘉興市經濟開發區某小區被民警抓獲歸案。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偵查中。
田野女屍案
1986年1月23日,台州黃岩某田野裡發現一具女屍。黃岩警方查明:死者張某,22歲,溫嶺人。1月22日早上,張某帶着電子計算器和電子表從溫嶺到黃岩城關來販賣,之後一直沒回家。警方鎖定了嫌疑人李某,在他家中發現了張某的部分衣物及電子表,但李某一直沒有歸案。
今年7月,在台州警方的不懈努力下,關于李某的線索終于浮現:在甘肅,有一個名叫“陳顯明”的,和李某的特征比較符合。通過外圍調查,警方發現此人并非土生土長,而是32年前移居此地,而且,他對自己移居前的住址、家人等情況從來沒有說清過,非常可疑。7月17日,警方決定正面接觸“陳顯明”,将他帶到派出所後,一方面開展審查,一方面提取指紋、采集血樣準備進行比對。
“陳顯明”的心理防線很快崩潰,承認自己就是李某,并對1986年1月22日殺死張某并抛屍野外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34年前,他作案後逃跑,2年後輾轉逃到了甘肅天水武山縣一個偏僻的村莊,之後“漂白”身份,在當地娶妻生子。被抓獲時,他已經有5個孩子,還當上了爺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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