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做物業 可以嗎?最近幾天在今日頭條、抖音上面看到關于《業主與物業的熱搜話題》太多了,今天我作為業主的身份來說說我自己的看法,接下來我們就來聊聊關于業主做物業 可以嗎?以下内容大家不妨參考一二希望能幫到您!
最近幾天在今日頭條、抖音上面看到關于《業主與物業的熱搜話題》太多了,今天我作為業主的身份來說說我自己的看法。
我是2018年在我們縣城買的房子,房價3720元/m2、109m2,首付14萬(含首付所有);貸款28萬、貸款20年、等額本金、最高時每月還貸2600多元。
當時買房子的時候沒有注意很多細節,急急忙忙的就在銀行貸款中心把簽合同了。當初看房子的時候,銷售就說物業費是1.2元/m2,但是簽合同時沒有注意看,後期快要交房的時候,我準備去接收房子,物業公司說物業費1.5元/m2,不還相信,我就回家看了一下合同,還真的是1.6元/m2。當時感覺自己被開發商耍了,雖然是差額幾毛錢,但是我覺得開發商的做法太可惡了。
後來我直到現在我也沒有去收房,也不是因為物業費的原因吧,是自己目前還沒有錢去裝修,所以就一直晾在哪裡。
最近看到網上關于《業主與物業》的熱搜,我才認真的想我房子的事情。
我買房子的小區,物業公司說物業費是按年收的,一年收一次。按照我的《前期物業合同》,一年要差不多2000元,前期的裝修保證金要壓2000元,還有裝修垃圾費500元。此時此刻我就在想,到底是我們業主是這個小區的主人、還是物業公司是這個小區的主人。
關于網上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的不和諧關系事件。按照物業合同來說,我們業主是雇主,物業公司是幫我們打工的啊,怎麼物業公司在我們業主面前這麼猖狂呢。看到網上有關的新聞,我在想,難道我們業主居住的小區真的需要物業管理公司來服務嗎。我們自己業主成立一個物業公司來管理自己的小區難道不行嗎。
還有我看到網上另外一則熱搜新聞,是關于“通信公司(移動、聯通、電信)在小區的裡面樓頂上修建基站的問題,業主怕有輻射,叫通訊公司拆除基站,後來通信公司發文拆除該基站以後,就不能保證小區手機信号,後期小區業主關于手機信号差的問題,通信公司不予受理” 等詞條。
我就覺得,到底是業主真的怕輻射還是有其他原因呢?個人覺得其實怕輻射隻是另外一方面。主要是通信公司修基站時,沒有通知相關業主沒有征求大多數業主的同意,而是直接通過物業公司進行修建的。請問在這方面,物業公司真的能為業主做主嗎。按照這則新聞來講。通信公司來修基站的時候,必須要經過多半業主的聯名書面同意,通訊公司要和業主(業主委員會)簽訂占地租賃合同,每年多少錢的租賃費,這樣公布于衆後。我相信大多數業主都還是理解的。
另外就是我們的手機用戶與通信公司也有一個合同,那就是在城市裡面,至少要保證手機用戶的通信質量。不能說業主不讓你修建基站,你通信公司就不保證手機用戶的通信質量吧。這明細的兩個事件關系,不能混在一起來講的。你通信公司收了手機用戶的話費,至少你要在人多密集區域城市要保證手機用戶的基本通信信号。
個人認為,從物業與業主來講,理性客觀的說,我們業主也真的需要物業保準化管理,在标準化管理的層次上,專業的物業公司管理可以讓我們業主的居住環境得到幹淨、整潔、安全。如果我們真的取消、辭退了物業公司,自己來經營管理的話,我們自己都不知道從那一方面入手來管理。比如我們自己來管理的話,如果發生配電機房用電短路、消防、安防、特種設備不能正常運行等,其實這些我們都不懂。都需要請專業人士來搞。
其實我們全民業主要站住我們自己的立場,不能動搖。要讓物業公司的收支公開、公共區域廣告收入公開、占地罰款公開、停車收費、地攤租賃公開等。還有服務質量定期反饋、責令物業公司整改等措施。樹立業主的威信。要讓物業在業主面前具有畏懼感。
還有就是我們的國家在這一方面(業主與物業)關系中,法律沒有健全,使現有的物業公司服務經營處于在法律的空白區,“認為自己的物業管理公司管理、收費等都是按照國家法律來的”。所以國家要在這一方面要聽民生的聲音,盡快填補這一方面的法律、規章制度的空白。物業管理才能健康的發展下去。
好了,該文章不詳之處,請大家多多指教,該文章隻是個人的客觀評論,沒有故意針對性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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